三。珍视生命和数次屠杀无辜的矛盾。
《蒿里行》写道: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短歌行》又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字里行间我们感受到的是悲天悯人、珍视生命的曹操。
但是,同样是这个人,先后在徐州、官渡等地,屠杀无辜百姓和投降士兵,简直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这与他前面的诗词颇为矛盾,是不是曹操很虚伪?
曹操在破邺之后听说有户三十万的欢欣,攻南皮时对百姓的网开一面,这些事件也都表明曹操是爱民的。
从先秦以来屠城先例屡见不鲜,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刘项战争时也有屠城记载、汉与匈奴的民族战争更是视屠城为儿戏,所以说屠城其实成了一个“惯例”,一旦遇到顽强抵抗的城市,那么该城城破之日也就是老百姓遭殃之时。同时,屠城确实有一定的作用,否则历代军队也不会乐此不疲。首先,它可以打击后来抵抗者的信心;其次,可以最大程度的破坏当地的生产力。
具体到曹操身上,我们会发现,他只是千百年来“屠城”中的一个继承者,有意识无意识的遵从者,与他本身的残忍关系不大。
四。拥汉与废汉的矛盾。
这里说“废汉”可能不太准确,毕竟曹操有生之年没有这个行为,但稍微知道这段历史的人都明白,曹操已经为自己的后代“废汉”铺好了路,所以说“曹操废汉”也并不为过。
早年曹操对汉朝还是有一定感情的,但是随着自己实力和地位的提到,他渐渐对汉朝的感情淡泊了。
曹操与西汉霍光有相似之处,霍光后嗣的遭殃为曹操树立了一个榜样。但曹操绝不单单是为了后代的着想才行废汉之事的。曹操与霍光有很大不同之处,曹操稳定后汉的过程要比霍光艰难的多,而曹操对汉的感情是一种“布施”,霍光仅仅是“扶植”,曹操从感情上并不亏欠汉献帝。曹操的长子曹丕早在建安十二年就督邺,曹彰也在北方带兵,所以说曹操老早就在有意的扶植接班人。
身居高位的曹操行起“废汉”之事其实是易如反掌,他之所以不这样做,简单归结起来其实就是自己的身份和早年的理想决定他不会这么做,孙刘的影响是其次的。
在对汉朝上他功大过少,虽然他曾杀皇后并威逼汉帝。但在“尺寸之地不为汉家所有”的情况下,正如曹操说的:“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所以说,曹操“废汉”其实是大势所驱。早年的“拥汉”对曹操和汉朝而言是双赢,早在董卓弄权时汉朝就已经名存实亡,当风雨飘摇的残汉再没有存在意义的时候,后代人取代它也是必然的。
五。爱才与害才的矛盾。
曹操颁布《求才三令》,屡次在自己的书信中提到自己对人才的渴望。
王沈的《魏书》评论曹操说:“知人善察,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中”。曹魏人才的鼎盛与曹操这种“海纳百川”式的用人模式有很大关系。
但正是这样一个爱才惜才的人,却屡次的迫害当时的名士和文人。
如果说杀崔炎,迫害杨彪、逼死荀彧是政治需要,那么他杀边让、杀杨修则或多或少的都有受到社会的影响。
魏晋尚“清谈”,与政治黑暗有很大关系,而这一点深究起来是起源于汉末的大动乱。人们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政治抱负没有施展空间,稍有不慎就有杀头之祸,所以士族往往选择归隐和不谈国是。
曹操虽然是统治者,但并不是他一手造就了这个局面,相反,他曾经也是这个风尚的受害者。只是在他当政之后也有了这个“嗜杀”的毛病,应该说这与“屠城”一样,是一种政治手段习惯的延续。
曹操爱才求才是事实,但身居高位的他同时又受环境影响残酷的杀掉一些反对自己的人才,至于政治需要的杀戮他更是毫不犹豫的实行。
这种矛盾的体现的结果就是,曹魏在人才上超越孙刘。但由于曹操迫害了一部分人才,导致当时有相当一部分人因此或以此为借口来反对曹操,似乎曹操完全是“嫉才、害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