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职官制度研究
作者:罗开玉
摘要:职官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蜀汉承袭汉代官制,但因其国情,与汉制又不全相同。本文通过对刘备当益州牧、汉中王时的职官构架,蜀汉王朝职官以及地方职官等方面的分类总结统计,整理出了蜀汉职官制度的大纲和基本体系。最后,又指出蜀汉官制的特点,如多承汉制,相权过大,官宦子弟入仕太便,文官武称,高位低职普遍等等。
关键词:蜀汉 职官制度
职官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蜀汉官制主要承袭汉制。但鉴于蜀地小、民少、承受能力有限的特点,蜀汉政府尽量"约官职",精简机构、罢削赘职。与东汉、曹魏的官制相比,蜀汉罢减了许多职称名目,即使是必设的也把官员数目控制在最低限度。蜀汉宫制,在体例上是国家规模,官吏数量多于以往益州任何时候的官吏。
职官制度是最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蜀汉职官制度(限于刘备称帝后)主要包括构成蜀汉国家政权机器的中央和地方的官制、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本文主要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三国志·蜀书》、《华阳国志》、《三国职台表》(清洪饴孙撰)与《秦会要》、《西汉会要》、《东汉会要》等书,下引上述诸书不再赞注。蜀汉官吏众多。限于篇幅,这里不可罗列每一职务的具体担任者。本文的目的,是欲整理出蜀汉职官制度的一个基本体系,一个大纲,为日后更深入的研究提供基础。
蜀汉政权在蜀中的统治共四十二年,其中刘备只有二年,刘禅四十年。但刘备在称帝前,有一个过渡时期,实际上统治蜀地七年,蜀汉实际上统治蜀地四十九年。这四十九年历名,可分为刘备时期和刘禅时期;刘备时期又可为四个阶段:一、建安十六年(211)刘备率军入蜀至建安十九年(214)打下成都前的三年时间,为第一阶段,属客人身份,对外的名号为左将军;二、建安十九年打下成都后,至当汉中王前为第二阶段,五年时间,用左将军、益州牧身份;三、建安十九年当汉中王后,至称帝前为第三阶段,为汉中王身份;四、章武元年四月,称帝至章武三年(223)五月,两年时间,为蜀汉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