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以刘备、诸葛亮为首的蜀汉政权,就必须以其自己政党为主要执政党。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值得做重点讨论。试问有哪朝哪代,其执政党的地位不与其执政者本身有关?别的不说,就拿我们中国所处的领导地位来说吧。中国是我国现在社会主义制度的第一政党。坚持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可又有哪些人,对此持有异议?(当然这其中不包括一些敌对分子)由哪位政党人士执政,必然会使其所在的政党在其国家中,地位得到显著提高。在专制政体下,尤为如此。用我们后人的眼光来看,也许会得到诸如“厚此薄彼”之类的观点,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再者言,重用荆楚集团,本不是诸葛亮的首创。在《华阳国志。李寿志》就记载道:“豫州入蜀,荆楚人贵。”再拿同时期的曹操与孙权相比,曹操的“唯才是举”是非常有特色的。但曹操在位期间,国家的军事大权始终牢牢得控制在曹氏亲族的手里。非曹氏亲族能得以成为军事大员,是到曹丕执政时期才开始的。东吴方面情况也差不多。孙吴实行“授兵制”。东吴诸将,一般不过数百,最多不过二千。而宗室将领授兵一般又要多于外姓将,最多可至三千。东吴方面一般只在临阵却敌时,才委任大督,令其他诸将听其节制。
这里再谈谈为什么益州人不适合执掌蜀国大权。除了上面讲到的几点外,还与刘璋在位期间,对于益州治理不善有关。“刘璋暗弱,自焉已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见《诸葛亮传》裴注引郭冲五事)。由于益州当地的风气不好,也养成了许多当地人士在品行上的不检点。如法正的“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李严的“所在治家,尚为小惠,安身立求名,无忧国之事”;彭羕的“姿性骄傲,多所轻忽、一朝处州人之上,形色嚣然,自矜得遇滋甚”,而诸葛亮的用人,主张德才并举,并始终是以蜀汉政权为出发点的。因此诸葛亮虽然对于益州当地人士加以选用,但对他本人的继承者却始终是从外来人员中培养选拔。此为其一。其二是因为益州人在本地总是容易养成自己的地方势力,容易形成自己的党派。这样也容易引起益州党派与客居他州的蜀汉政权发生矛盾。因此,蒋琬、费文伟、姜维能得以执政,除了他们本身有才干,品行优良以外,还在于他们是外来人,在益州没有什么太大的地方势力有关。再反观同时期的曹魏与东吴两国,在这方面就显然做得不够出色。魏文帝曹丕“以尚书令颖乡侯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随车驾,录行尚书事;尚书仆射西乡侯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留许昌,督后诸军,录后台文书事。”(见《文帝纪》裴注引《魏略》)也从此打破了已住非曹氏亲族不能充当军事大员的惯例。而后魏明帝曹睿更是将军事统兵大权,交由了司马懿。司马懿在南擒孟达、西拒诸葛亮、东讨公孙渊之后,已经拥有了很大的威望。而曹丕、曹睿召司马懿辅其嗣主,等于客观上给司马懿以后代魏打下了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基础。而东吴孙权称帝后期,孙权与东吴重臣陆逊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最后基于陆逊是“世江东大族”,以及为身后之计,恐嗣主驾驭不了陆逊等因素考虑,有计划地剪除陆逊亲党,如相继流放陆逊外甥顾谭、顾承、姚信,诛死“数与逊交书”的吾粲,最后再“累遣中使责让逊”,以至于“逊愤恚致卒”,逼死了陆逊。(见《陆逊传》)。而诸葛亮却未雨绸缪地意识到这一点,并做出相应的对策,从而避免了蜀国后期内部争权的斗争。这又不得不归功于诸葛亮本人的正确决策。
综上所述,对于荆楚人与益州人的安排,无论是从政治斗争需要以及选才任用上来看,诸葛亮的作法都是非常英明与必须的。而诸葛亮在如何运用益州当地人才上,也做出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因此,过份强调诸葛亮重用荆楚人士,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着片面、武断与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