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
十五,取死有道
对于邓艾一案,后世史家都抱以同情,而魏晋时人多认为这是一桩冤案,和邓艾同时代的人陈寿在《三国志》里写:“锺会、胡烈、师纂等皆白艾所作悖逆,变衅以结。………会内有异志,因邓艾承制专事,密白艾有反状,於是诏书槛车徵艾。”(尚有卫瓘,陈寿因何不录见“注一”) ①段灼上表云:“故镇西将军钟会,有吞天下之心,恐艾威名,知必不同,因其疑似,构成其事。”可见当时人们是把邓艾一事归结为钟会的陷害,陈寿更写明胡烈、师纂乃是同谋。其实不然,因为以邓艾的所作所为,可以说自投死地。
无论钟会等上书还是收邓艾诏书上,承制擅封都是邓艾的一大罪名,邓艾自己说是以东汉邓禹之例,而段灼为邓艾辩护时提出:“艾以禅初降,远郡未附,矫令承制,权安社稷。虽违常科,有合古义,原心定罪,事可详论。”③可见段灼也知道矫令承制是犯法的,但是段灼以“远郡未附”、“有合古义”来辩解。
所谓“远郡未附”指的是南中三巴各郡,当时蜀汉南中六郡守将霍弋在听闻刘禅投降后,诸将咸劝宜速降,就说:“今道路隔塞,未详主之安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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