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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作者:曹文柱 李传军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12-27 3:25:54发布
 
    (一)概说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有名的乱世。为总结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自唐代以降许多史家和学者倾注精力对这一时期所遗留下来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其中成就较大的著述当首推《资治通鉴》。在这部编年体史书中,魏晋南北朝400年间的历史大事不仅被梳理得井井有条,而且司马光还通过“臣光曰”的形式表述了对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看法。《资治通鉴》之外,考察或涉及这段历史的著作还有宋人沈括《梦溪笔谈》、洪迈《容斋随笔》、程大昌《演繁露》、陆游《老学庵笔记》、王应麟《困学纪闻》、叶适《习学记言》,明人李贽《藏书》、《续藏书》等。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系统地分析、批判了这一历史时期统治者的成败得失。清代乾嘉学派是传统史学研究的高峰。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廿二史札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等著作有许多条目涉及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20世纪之前,历代学者对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成绩,但总体看来皆囿于循环史观,基本的路数不过是著史、考史和评史而已。中国的新史学在19—20世纪之交开始萌动。一批学者受到西方传来的各种进化史观、发展史观的影响,注意摆脱旧史学研究的羁绊而逐渐步入一个新的天地。整个20世纪,中国史学家不再甘心于整理国故,而是力图通过分析史料去寻找隐藏在历史表象背后的动因、联系和带有某种规律性的认识。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也因之翻开崭新的一页。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可以1949年为限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可分为1901—1929年和1930—1949年两个阶段。后一个时期可分为1949—1966年、1966—1978年和1978—2000年三个阶段。

20世纪初的30年,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具有由旧史学向新史学过渡的色彩。粗略统计,1901—19年发表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文不足90篇,著作仅为10余种,而且大部分论著的思想和方法都相当陈旧,基本脱传统史学的窠臼。当然,这一时期也有一些篇目是运用新史观进行开拓性研究的力作。梁启超在1902年曾文,论述中国自战国至清专制政治不断强化,“中间惟六朝时代,颇有贵族阶级”,“实吾中国数千年来社会一现象也”。然而经过分析,他认为总体上看“六朝时代,可谓之有贵族,而不可谓之有贵族政治。其于专制政之进化,毫无损也”①。这一观点至今仍颇具启发意义。此外,汤用彤《竺道生与涅学》(《国学季刊》1925第12期)、容肇祖《述何晏王弼的思想》(《中山大学语言历史所周刊》1927年第12期)、鲁迅《魏晋风度及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北新半月刊》1927年第11期)、梁佩贞《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政治中心》(《史学年报1929年第7期》、刘藜《晋惠帝时代之汉族之大流徙》(《成大史学杂志》1929年第7期)、桑镐《汉魏之际尚与时代背景》(《中央大学半月刊》1929年第11期)等文,分别从宗教文化、政治、人口流动以及士风变迁角度对魏晋南北朝社会进行了考察,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20世纪30—40年代,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进入一个全面繁荣的阶段。20年间所发表的论文约为600篇,著作80余种,涉及的课题十分广泛:既有政治史、军事史,又有经济史、财政史、人口史、民族史以及宗教史、学术文化史和大族研究等等。若干种断代史、专题史的著作陆续问世,极大地提升了这一时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整体水平。以出版先后为序,代表性的著作有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商务出版社,1930年)、容肇祖《魏晋的自然主义》(商务出版社,1935年)、范寿康《魏晋之清谈》(商务出版社,1934年)、陈啸江《三国经济史》(中山大学,1936年)、陶希圣、武仙卿《南北朝经济史》(商务出版社,1936年)、王伊同《五朝门第》(金陵大学,1943年)、贺昌群《魏晋思想初论》(商务出版社,1946年)等。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是一部110万字的宏篇巨著。该书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突出各时期的重要政治斗争,叙述两晋南北朝政治的发展演变,属政治史。后一部分分别论列这一时期的民族分布及构成、社会组织、社会等级、农工商业、衣食住行、社会风俗、政治制度、学术宗教,属专题史。吕书不但以史料丰富称著,而且不乏精辟见解(开明书店,1948年)。作为史学大师,陈寅恪对推动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做出了特殊的贡献。他极为重视文化和民族的因素,往往从习见的史料出发,以小见大,提出并解决了前人认识所不能及的问题。《天师道与滨海地区之关系》(《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3年第4本)、《桃花源记旁证》(《清华学报》1936年第1本)和《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7年第11本),都是具有发凡起例之功的代表作。他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虽然是讲唐代各种制度的,但是都将渊源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商务出版社,1945年)。不过,陈寅恪“不重视社会经济的作用,较少探索这方面的问题”(田余庆:《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后顾与前瞻》,《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第392页)。从1933年起,陶希圣主编的《食货》杂志刊登了大量有关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成果,恰与陈寅恪的研究工作互为补充。代表性的论文有武仙卿《魏晋时期社会经济的转变》(1934年第12期)、《南北朝色役考》(1936年第3、4期)、《魏晋南北朝田租与户调对立的税法》(1937年第2期),何兹全《三国时的农村经济的破坏与复兴》(1935年第2期)、《三国时期国家的三种领民》(1935年第5期)、《中古大族寺院领户研究》(1936年第1期),鞠清远《曹魏的屯田》(1936年第1期)、《三国时代的客》(1936年第1期),陈啸江《三国时代的人口移动》(1935年第1期)等。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3      回复

2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此外,受陶希圣经济史观的影响,全汉升在《中古自然经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7年第10本)的长文中,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的总体面貌。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界涌现了一大批成就卓越的学者,如周一良、谷霁光、萨孟武、严耕望、李源澄、王伊同、姚薇元等。他们活跃于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各个领域,代表性的作品有周一良《南朝境内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8年第7本)、《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7年第10本)、《乞活考》(《清华学报》1949年第12期),谷霁光《六朝门阀》(《武大文哲季刊》1936年第6期)、《西魏北周和隋唐的府兵》(《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1937年第7期),严耕望《元魏北镇制度考略》(《现代学报》1947年第8期)、《魏晋南朝地方政府属佐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7年第10本),萨孟武《南北朝的政治和社会》(《政治季刊》1940年第10期)、《两晋的中央官制》(《新认识》1943年第4期),李源澄《两晋南朝之军户及补兵》(《史学集刊》1941年第3期)、《元魏之统制诸夏与诸夷》(《责善半月刊》1941年第11期)、《汉末魏晋思想之转变》(《真理杂志》1944年第6期),王伊同《五胡通考》(《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3年第9期),姚薇元《北魏帝室氏族考》(《说文月刊》1944年第6期)等。20世纪后半叶是中国大陆的史学工作者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断探索史学研究新理论和新方法的50年,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自然也不例外。本领域的学者,在继承我国原有优秀学术传统和借鉴西方现代史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新的课题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社会经济史、政治史、民族史、思想史和社会文化史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对于汉魏以降的经济变动、社会性质、政治特点、民族关系和文化构成等多个方面都有更为深刻和全面的认识。

1949—1966年是中国大陆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取得很大进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几部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编撰的通史相继出版。诸家通史都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状况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对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提出不同认识。与此同时,那些在三四十年代已经成就卓著的学者,也纷纷以马克思主义观点为指导修订或者重新撰写著作和论文,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开辟了新风。其中,断代史的著作有何兹全《魏晋南北朝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王仲荦《魏晋南北朝隋初唐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等。经济史著作有唐长孺《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贺昌群《汉唐间封建的国有土地制与均田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韩国磐《北朝经济试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和《南朝经济试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李亚农《拓跋族的前封建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等。民族史的著作有马长寿《北狄与匈奴》(三联书店,1962年)、《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科学出版社,1958年)等。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3册(人民出版社,1957年)和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华书局,1955年)则分属于研究魏晋南北朝思想史和佛教史的著作。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59年)和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中华书局,1963年),是两作者多年研究成果的结晶。唐书侧重于社会经济,兼论民族、政治和思想文化等问题;周书则重点在政治制度方面,旁及民族、宗教文化等专题。粗略统计,17年间共发表魏晋南北朝史论文约1400多篇。大多数作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魏晋南北朝史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在门阀制度、土地制度、阶级结构、农民战争、民族矛盾和冲突以及历史人物评价等方面,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但这一时期的研究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1957年以后学术研究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极左的和“以论代史”的空头文章越来越多,直到“文革”中演变成以“影射史学”为特征的帮派文章。另外,研究工作还有一哄而上的毛病。1400多篇论文中约有1100多篇是论述人物的,而仅评价三国时期人物的文章就有560篇,其中关于评价曹操的文章约为350篇,占了一半以上;评价诸葛亮的文章有85篇,又居四分之一。各类课题的选择也不均衡,除评述人物的文章占据了绝大部分之外,论述政治斗争、农民起义的文章有100余篇,研究社会结构、经济问题的文章不过80篇,关于军事方面的文章是40篇左右,且多为讨论官渡之战和淝水之战内容的,而涉及民族关系的文章只有15篇。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3      回复

3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从1966年开始的“文革”,粗暴地打断了史学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一阶段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浩劫中同样遭受重创,基本陷于停顿状态。1978年以后,实事求是的学风重新确立,中国大陆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全面繁荣阶段。这一阶段,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特点是:各种规模的学会和研究机构陆续成立;一些重大课题在原有的学术积累基础上不断地向纵深发展;新的研究领域得到开拓;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相继出版;尤为可喜的是,一大批中青年学者构成了研究队伍的主力军,个别佼佼者已经成为学科带头人。1984年,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在四川成立,到20世纪末已召开过6届年会。相继成立的还有六朝史学会、北朝史学会以及诸葛亮研究会等。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郑州大学等单位还设立了专门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室(所)。
白寿彝总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开创了新综合体的通史撰述方式。该书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通过序说、综述、典志和传记四个部分,比较全面地反映了80年代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水平。这一阶段出版的断代史和综合研究专著,代表作有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韩国磐《魏晋南北朝史纲》(人民出版社,1983年)、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年)、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以及简修炜《六朝史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等。重要的论文集有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何兹全《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郑欣《魏晋南北朝史探索》(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谷霁光《谷霁光史学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朱大渭《六朝史论》(中华书局,1998年)、黎虎《魏晋南北朝史论》(学苑出版社,1999年)等。经济史方面的著作有韩国磐《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朱绍侯《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何兹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余鹏飞《三国经济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高敏《魏晋南北朝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等;研究政治史、制度史的专著主要有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严耀中《北魏前期政治制度》(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陈仲安等《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汪征鲁《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大象出版社,1998年)等。民族史方面的著作,主要有马长寿《氐与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和《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中华书局,1985年)、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蒋福亚《前秦史》(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3年)、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与西域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陈连庆《秦汉魏晋南北朝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年)等。思想文化方面主要有王葆《正始玄学》(齐鲁书社,1987年)、孔繁《魏晋玄谈》(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王晓毅《中国文化的清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黄山书社,1992年)、陈戍国《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刘振东《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曹文柱主编《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等。研究宗教史的著作有方立天《魏晋南北朝佛教论丛》(中华书局,1982年)、郭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齐鲁书社,1986年)、汤一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胡孚琛《魏晋神仙道教》(人民出版社,1989年)、许抗生《三国两晋玄佛道简论》(齐鲁书社,1991年)。社会史方面的著作,主要有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曹文柱主编《中国社会通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2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刘长东《晋唐弥陀净土信仰研究》(巴蜀书社,2000年)等。此外,散布于全国许多学报、学刊上的论文也是1978年以来魏晋南北朝史研究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3      回复

4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到80年代末期每年发表的论文都在150篇以上,以后每年递增,仅2000年一年所发表的论文就约为280篇。以上这些著作和论文,大致代表了1978年以来中国大陆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总体水平。

20世纪后半叶,港台地区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仅以《魏晋南北朝史》为名的断代史就有数部出版,作者分别是劳干(台北中华文化出版委员会,1955年)、林瑞翰(台北至大公司,1977年)、黎杰(台北九思出版社,1978年)、邹纪方(台北长桥出版社,1979年)等。此外,金发根《永嘉乱后北方的豪族》(台北学术著作奖助会,1964年)、毛汉光《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台北学术著作奖助会,1966年)、逯耀东《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台北联经出版社,1986年)等,都是各种专题研究的代表作。

在文献和典籍的整理方面,和魏晋南北朝史有关的正史即一志九书二史以及《资治通鉴》在20世纪后期都得到系统整理,并由中华书局出版了标点校订本。另外,一些基本文献典籍的校注出版,为学者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汇集了笺疏者多年的研究心血。该书或寻检史籍,考核异同;或略为增补,以广异闻;或纠谬矫正,以惩其妄。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博采众书,于详尽精确的文字训诂外,对人物、史事也多有补苴之处。王明《抱朴子内篇校笺》(中华书局,1985年),注重以道教史和科学史为出发点,既汇集了前人的校勘成就,又有很多自己的独特见解;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中华书局,1991、1997年)是作者萃40余年心力的杰构,既对原书中的大量典故做出了详尽的注释,又对其中的错漏衍脱之处给予了举正。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中华书局,1963年)和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是已出版的两种《洛阳伽蓝记》校本。前书以文义训释为长,后书注重史事的补充和考订。此外,汤用彤《高僧传》校注本(中华书局,1992年)、陈桥驿《水经注校释》(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年),都是目前所见的较好注本。另外,还有一些考校之作问世。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对自《三国志》到《隋书》的12部正史所涉及的史实、制度、名物、语言等作了系统的训释和考证,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远远地超越了普通的考史之作。王仲荦《北周六典》(中华书局,1979年)体裁类似会典,是一部叙述北周王朝政府组织形式的资料汇编。

魏晋南北朝的考古遗存虽不丰厚,但也为数不少,特别是近百年来,新的考古发现和文献出土的成就更是令人兴奋。西北地区和湖南长沙走马楼的简牍文书以及散布于黄河流域、长江南北的魏晋南北朝墓葬、墓志、碑铭为代表的丰富考古文献和资料的发现、整理和研究,拓展了当代学者研究魏晋南北朝史的领域和空间,有力地推进了这一学科的发展。这类资料现已出版的有张风《汉晋西陲木简汇编》(有正书局,1931年)、王陶庐《汉魏六朝砖文》(商务出版社,1935年)、赵万里《汉魏六朝冢墓遗文图录》(历史语言研究所,1936年)、《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王壮弘《六朝墓志检要》(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以及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敦煌资料》第1辑(中华书局,1961年)、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文物出版社,1992—1996年),现已出版10册,与本段历史有关的资料主要集中在第1册。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发现,是近年来魏晋南北朝史考古发掘的最大创获。目前,已有长沙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录《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 》(文物出版社,1999年)出版。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二)关于社会性质和社会经济的讨论

关于魏晋南北朝社会性质的研究,最重要的是对“魏晋封建说”的讨论。最早提出“魏晋封建说”的学者是何兹全。他在1934年发表的《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中称:“中古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时间是“指从三国到唐中叶即从三世纪到九世纪”(《中国经济》1934年第9期)。从50年代初开始,魏晋封建说的理论系统日渐完善。持这一观点的学者除何兹全外,还有尚钺、王仲荦、日知、唐长孺等人。何兹全《汉魏之际封建说》一文最后确定,中国古代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是汉魏之际。他认为,汉魏之际的社会变革,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由城市交换经济到农村自然经济;第二,劳动者的身份由自由民、奴隶向部曲、客转化,人身依附性加强;第三,由土地兼并转化为人口争夺;第四,流民地著化的实现,封建关系加强(《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作者更从国家形态、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等多方面对上述观点做了充分、丰富的论证。尚钺《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一文则从铁器的使用、古代社会发展规律、生产关系的主流、商品和商业活动的情况和两汉奴隶制的矛盾等六个方面来论证其魏晋封建说(《尚钺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文史哲》1956年第3、4、5期连载的长篇论文《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和封建社会的形成问题》,是王仲荦系统阐述魏晋封建说的代表作。唐长孺则从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加强、封建等级秩序制度化、大庄园主向封建官僚转化和自然经济典型化等方面,论述了魏晋时期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早期的特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3      回复

5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上述学者的认识,都是在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导下,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经济的详细分析而得出来的。不过也有一些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学者不同意“魏晋封建说”,认为魏晋是封建社会由初期向成熟期的过渡阶段。代表性的论文有田余庆《秦汉魏晋封建依附关系发展的历程》(《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3期)、郑欣《三国时期封建社会的变革》(《历史论丛》,齐鲁书社,1981年)以及高敏的一些论文。
社会经济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整体经济、部门经济以及区域经济等。

三国时期的屯田制、西晋的课田占田制和北魏的均田制,是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的研究的热点课题。王仲荦认为,曹魏屯田的土地是因战争荒芜而属于国家的公田,屯田民是隶属性很强的农民,身份要比自耕农大为降低。屯田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国家是最大的地主(《魏晋南北朝史》)。高敏认为,曹魏屯田制是对汉代封建国有土地制度公田、官田的发展。曹魏的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前者系以兵士屯田,屯田的兵士称为田兵或佃兵;民屯的劳动者称为屯田客或屯田民。军屯的收获物全部上缴国家,而民屯实行四六分成(官六民四)租佃制度。他们各自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但是,无论是军屯还是民屯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魏晋南北朝经济史》)。赵克尧等指出,除军屯、民屯以外,曹魏还有士家屯田形式(《略论曹魏的士家屯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1期)。林志华认为,孙吴屯田制虽然也以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出现,但屯田及屯田户实际上为各级将领所私有,是豪族地主经济的一部分(《东吴屯田制探略》,《安徽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黎虎在《三国时期的自耕农经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和《略论屯田制的作用与地位》(《四川师院学报》1985年第1期)等文中指出,研究者对曹魏屯田有评价过高的倾向。屯田的确对支援战争、安置流民乃至增加曹魏政权收入等方面起过很大作用,但当时最重要的经济基础还是州郡编户所代表的小农经济。西晋的占田制和课田制是一个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关于占田与课田的关系,学术界有四说。一是课田在占田之外说。吕振羽在《简明中国通史》中称:占田制规定,丁男占田70亩,课田50亩,共120亩;丁女占田30亩,课田20亩,共50亩。持此说者还有白寿彝和李剑农。二是课田在占田之内说。丁男、丁女共占田100亩,分别以50亩、20亩为课田,持此说者人数较多,代表人物是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三是占田与课田是互不相干的两种田制说。持此说者为高志辛,他认为,课田就是课佃,实质上是政府督课佃者耕种政府经营的土地,而且,由屯田到课田的转变只是政府经营的公田内部经营方式的改变,不涉及政府掌握以外的大量的民田(《西晋课田研究的剖析》,《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赵向群、童超则持第四说。赵向群指出,税制说与田制说皆有不足之处,课田制既非税制亦非田制,而是和二者皆有联系的一种土地经营管理方式,它以人口和劳作为基点,体现出因民之力以使民的特点(《西晋课田法新议》,《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4期)。童超则认为,占田制既不属于授田制,也不属于限田制,而只是一种土地限额登记制度,是西晋政府通过登记全国土地而重新确认登记者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法,是对现存土地关系的合法化认定(《论西晋土地、田赋、劳动人口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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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田的来源也有两说。吕振羽、万国鼎主张占田即是政府将公田授田给农民,吕思勉也是持授田说的。另一说认为,占田是“一种限制占垦土地于一定数量之内的限田办法”(王天奖:《西晋的土地与赋役制度》,《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唐长孺在《西晋田制试释》一文中也赞成这种观点。万绳楠进一步阐明,西晋占田的数字为虚,课田之数为实,即课田是国家规定的必耕地数目,以之来满足国家的赋税要求(《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对占田的性质也有不同说法。唐长孺同意国有土地说。《西晋户调式的意义》一文提出:占田、课田的意义在于国家以最高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对全国的土地进行督课耕种,包括国有荒田和私田,而私人占有的土地也没有完整的所有权。与课田占田相适应的户调式,一方面既肯定了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和荫庇户口的特权,也规定男丁耕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是一种国家义务(《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王仲荦也持此说,并认为占田制下农民负担的户调要比魏制加重二分之一,田租要比魏制加重一倍,只有力役由于国家的统一而有所减轻(《魏晋南北朝史》)。高敏则从“占”字的涵义角度,论证了占田从来就是私有土地的观点(《关于西晋占田、课田制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黎虎认为,西晋占田制是战国秦汉以来占田实践和理论的总结、创新及其法典化。占田即是课田,但占、课无别并不意味着占、课相符,占田制是以法定的占、课不符解决以往漫无限制的占、课不符问题。因此课田的50亩在占田的70亩之内,不是另外的土地。占田的目的在于课田,课田的目的在于征收赋税(《西晋占田制的历史渊源》,《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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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均田制是学者讨论的另一个热点问题,李亚农《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一文认为,均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前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具有氏族和农村公社土地制度的特点(《李亚农史论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唐长孺《均田制度的产生及其破坏》一文认为,均田制是具有农村公社特征的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均田制下的农民是封建依附民(《历史研究》1956年第2期)。王仲荦的看法与唐长孺类似,认为均田制是一种带有村社性质的封建国有土地制度(《魏晋南北朝史》第520—522页)。韩国磐则判定,均田制的性质属于封建土地国有制(《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孔令平《中世纪前期英国的田制与北魏均田制的比较研究》一文认为,北魏时期的均田制和希腊、罗马的城邦土地制度、西欧的封建领主等级土地所有制一样,都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农村公社土地制度(《世界历史》1981年第5期)。赵俪生不同意均田制具有公社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二重性,认为是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干预和妥协的产物。它对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有积极作用(《有关均田制的一些辨析》,《文史哲》1981年第2期);高敏则认为,均田制是官府把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授予直接生产者耕种,然后按授予土地的法定数量向生产者课取租、调、力役的国有土地制度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均田制下的露田是国有土地,由国家控制授受,桑田是私有土地,只给初受田者,不在还授之限内,实为私有土地的代名词。北魏的均田令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详细的土地成文法,而且具有保护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双重性(《魏晋南北朝经济史》第263页)。杜绍顺《北魏西魏的麻田为世业田质疑》一文论证,北魏和西魏均田制中的麻田都是还受之田,而不是世业田(《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王棣根据文书,具体考查了北魏均田制下授田的种类和数量,指出实际上受田数目远不及应受数目,而且随着国有土地的减少,均田制渐呈没落之势(《从〈邓延天富等户残卷〉看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度》,《山西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关于均田制下的租税制度,唐长孺指出,课田是和征纳租调联系在一起的,露田、桑田、麻田,都是课田。露田身没而还,桑田视有余和不足允许买卖,因此世业课田是桑田,但在北朝,由于幽州属于以麻布充税的地区,故其世业课田是“桑田化”了的麻田。他还指出,均田制下的农民租调负担,比起三长制下按户征收的租调相对减轻,但总数却由于大家庭的分立而增加,同时,租调额的固化和轻化,是国家从豪强手中争取民众的表现(参见唐长孺《北齐〈标异乡义慈惠石柱颂〉所见的课田与庄田》,《武汉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和《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第16—28页)。

关于魏晋南北朝的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唐长孺在《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书中指出,地主豪门的大土地所有制适应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始终是东晋南朝占支配地位的土地制度。万竟君《东晋南朝庄园经济试探》认为,东晋南朝的庄园经济在客观上促进了江南经济的开发,但不负担租税劳役,又兼并了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因而对社会生产也起到阻碍作用(《广西师大学报》1981年第2期);郑欣的见解与此类似(《东晋南朝时期的世族庄园制度》,《文史哲》1978年第3期)。蒋福亚《东晋南朝的大土地所有制》一文对东晋南朝的大土地所有制的成因作了研究,指出当时的大庄园土地不是靠购买式兼并形成的,而是豪强地主强占山川林泽或凭借私人武装侵夺百姓田产的结果(《江海学刊》1992年第2期)。汤其领《东晋南朝世族地主庄园试探》一文具体考察了南朝大庄园的经营模式,指出它们具有宗法性日趋减弱、等级性逐渐加强、管理方式多样和间接经营多的特点(《苏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章义和《从谢灵运〈山居赋〉论六朝庄园的经营形式》一文指出,六朝时期地主庄园存在着集中、分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三种经营形式。这三种经营形式虽各有特点,但分散经营因为生产者积极性较高,而且它采取的分散租佃制形式符合中国地主封建制的发展,因此成为以后我国封建经济的主要经营形式(《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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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地主经济是随着佛教在中国的迅速传播而发展起来的大土地所有制形态。它在经济形态上与当时的世俗地主经济无本质区别,不同的是它以宗教关系为纽带,通过神权和教义的力量进行维系。寺庄是寺院庞大的地产,属于高级僧侣所有。劳动者主要是下层僧侣、寺院依附民(僧户、白徒、养女等名目)和寺奴(佛图户等名目)等。寺院地主经济是当时统治者悉力提倡和培植起来的,但它的过度膨胀,又要损害封建国家和世俗地主的利益,北朝的“灭佛”事件的发生即与此有关。最早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的学者是何兹全,30年代,他先后发表《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和《中古大族寺院领户研究》等文。以后这一研究工作停顿下来,直到50年代又有零星论文发表,但真正形成高潮则是在80年代。代表性的论文有金家瑞《南朝的寺院和僧侣》(《历史教学》1953年第7期)、简修炜《南北朝时期的寺院地主经济初探》(《学术月刊》1984年第1期)、张弓《南北朝隋唐寺观户阶层述略》(《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2期)等。

赋税制度是和土地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曹魏开始实行的户调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赋税制度的主流。唐长孺《魏晋户调式及其演变》(《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全面地分析了户调制的起源、户调和户赀的关系、南朝的布与调、南朝的折变等问题。指出,曹魏的户调是沿袭两汉调的名称和征纳方法,加上东汉赋钱折变之制的固定化与普遍化。户调据户赀决定差等是汉代的成法,以后自晋至南北朝都沿袭此制。梁方仲《户调制与均田制的社会背景》(《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集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郑欣《两晋赋税制度的若干问题》(《文史哲》1986年第1期)和《南朝的租调制度》(《史文哲》1987年第1期)、周国林《东晋租调制度若干问题述辩》(《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等,都是在唐文基础上对此进行的深化研究。高敏认为,曹魏租调制较汉代租赋有两大改变,一是以定额租取代了汉代的定率租,二是除田租以外,免除了不少汉代的杂税。王仲荦认为,均田制下的租调征收,实行的是“九品混通”方法(《魏晋南北朝史》第530页);而高敏看法不同,认为北朝的租调也体现了丁、户相结合的特点,而且在后期还出现了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化的倾向(《魏晋南北朝经济史》第497页);郑欣也认为,均田制实行以后,北朝租调征收以授田对象为征收单位,不再实行九品混通的办法(《北魏均田制下的租调剥削》,《齐鲁学刊》1985年第5期)。

户籍制度也是经济史研究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贺昌群认为,东晋南朝户籍的黄、白之分,代表着士、庶之别(《汉唐间封建的国有土地和均田制》);赖家度与贺昌群意见不完全一致,但同样承认白籍是庶人户籍(《从南朝士族制度看唐寓之领导的农民起义》,《历史教学》1952年第6期)。而高敏认为,黄籍始于魏晋的正式户籍。白籍是东晋初政府侨设州郡为南渡户设立的临时户口。所谓“白”是空虚、无定居之意,土断主要是白籍人口黄籍化,而非土断后著之白籍(《东晋时期黄白籍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曹文柱也认为,黄、白籍是东晋政府为分别土著与侨民而设立的户籍,但名称的不同与纸张颜色有关。土断是东晋南朝政府为解决侨置郡县造成户籍制度混乱而采取的一种措施。经过土断有大量的侨户及流民被编入享受优复待遇的白籍(《关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土断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6期)。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商贸货币方面,时间较早的论文有何兹全《东晋南朝的钱币使用与钱币问题》(《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4本)等,近年来有李建国《试述北魏商业的发展》(《商业研究》1985年第5期)、张兆凯《试论南朝商业的几点变化》(《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张荣芳《论汉晋时期楼兰(鄯善)王国的丝路贸易》(《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1期)、孔毅《东晋南朝的实物货币》(《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薛平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货币发行与流通》(《史学月刊》1994年第1期)、赵庆伟《六朝时期广州海外贸易的崛起与港市的繁荣》(《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朱和平《东吴商品经济初探》(《许昌师专学报》1997年第3期)、刘汉东《水陆交通运输与魏晋南北朝商品经济的发展》(《许昌师专学报》1998年第3期)、张旭华等《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商业都会的兴衰》(《许昌师专学报》1998年第2期)、罗二虎《汉晋时期的中国西南丝绸之路》(《四川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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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手工业部门方面,论述比较全面的是几部断代史,如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与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白寿彝《中国通史》第5卷典志部分有《手工业》一章,共分建筑、水利、纺织、采矿、冶金、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兵器、造纸、陶瓷、石油天然气等11个专题,详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手工业各部门的发展情况。近年来有关的论文是刘驰《十六国官营手工业初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熊承芬《六朝江南纸业述考》(《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王向田《盐业在曹魏恢复北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齐东方《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金银器》(《北方文物》2000年第1期)、卢海鸣《论六朝时期造船业的发展状况》(《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等。
区域经济的研究是80年代以来学者们着意很多的课题,取得的成就相当可观。简修炜《中国古代区域经济史研究刍议》一文认为,自魏晋南北朝开始的全国经济重心南移,是中国古代经济史上的重要问题。只有在地区经济史研究基础上,具体比较南北两大地区的生产力水平才能得出科学结论(《历史教学问题》1990年第1期)。1986、1987年分别在湖北蒲圻、江苏常州召开3—9世纪长江中游、下游社会经济讨论会,会后论文结集出版。学者对六朝时期南方经济的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徐明德指出,孙吴时期江南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准备了条件(《公元三世纪江南经济考略》,《浙江学刊》1984年第2期)。罗宗真在《六朝时期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一文中,从更长的时段探讨了这一趋势(《江海学刊》1984年第3期)。王志邦以一系列文章具体考察了六朝时期浙江农业的发展,认为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浙江地区农业经济的繁荣。正因如此,浙江才会在六朝时期即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经济基地。张承宗《六朝史》也对六朝时期江南的农业、手工业、商业、航运业以及长江下游的经济开发做了系统的考察(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王珍《三国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文探讨了三国时期北方地区的经济发展。认为曹魏的一些措施,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史学月刊》1982年第3期)。柯友根研究了十六国时期北方经济的概况,认为是时经济的发展,可以用破坏后又逐渐恢复,逆转时也有发展,停滞中仍有前进来概括(《试论十六国时期社会经济的缓慢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3期)。赵向群《汉晋之际河西经济区的变迁》(《西北师大学报》1990年第5期)、符丽明《魏晋十六国北朝对河西的农业开发》(《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牛润珍《魏晋北朝幽冀诸州要论》(《河北学刊》1990年第1期)、许辉《六朝时期珠江三角洲的开发》(《东南文化》1996年第1期)、黄金铸《六朝广西“二轴三区”开发格局初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7年第1期)等,都是研究地区经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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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三)政治史

政治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事件和政治制度方面。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这两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最多,我们只能做提纲挈领式的概述,因此难免挂一漏万。由于十六国北朝的政治史与民族史关系密切,为避免重复,本节重点叙述魏晋南朝政治史研究状况,有关十六国北朝的主要内容则放在后面民族史的部分。魏晋南朝时期比较重要的政治大事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三国政治、西晋政争与动乱、门阀政治、南朝低等士族和寒门庶族地位的上升以及侯景之乱等等。
关于三国时期的起始年代,史学界有不同的认识。传统史家多持曹丕称帝之年说(公元220年),然而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许多学者已突破王朝体系的局限,认为根据整个时代的特征,这个断代时间应该提前到汉末军阀混战阶段。至于提前到何时,众说纷纭。王仲荦是黄巾起义说(184年)、范文澜是董卓之乱说(189年)、白寿彝是曹操迎汉献帝都许说(196年),此外还有官渡之战说(200年)、赤壁之战说(208年)等。方诗铭《曹操·袁绍·黄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一书,以曹操为中心,分别对董卓、袁绍、吕布、孙坚父子、刘备、张鲁以及白波黄巾、青州黄巾、泰山诸将等各种政治军事势力进行了分析研究,全面展示了汉末军阀混战阶段的政治史。类似的文章还有田余庆《曹袁斗争和世家大族》(《历史研究》1974年第1期)、《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陈勇《董卓进京述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等。对于曹魏政权的性质,陈寅恪认为,曹氏出身于寒族,且与阉官有关。曹操的崇尚与政策即是由他的出身决定的(《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万绳楠认为,曹魏政权是依靠尚武的谯沛集团和崇儒的汝颍集团建立起来的,而曹丕继位后以司马懿为核心的汝颍集团实力的膨胀,则导致了两个集团势力的分化和斗争(《曹魏政治派别的分野及其升降》,《历史教学》1964年第1期)。周一良打破旧说,认为曹丕、曹植争位,植之失败与他反对曹操决意篡汉的态度有关。陈寅恪提出魏晋兴亡嬗替,不是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周一良对魏晋禅代之际分属于曹氏和司马氏两个政治集团的激烈斗争以及对当时思想领域的影响做了深入研究。指出双方实力的消长和文人集团的向背,决定了魏晋两朝政权的交替(《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4—6、26—37页)。万绳楠则认为,谯沛集团内外势力被汝颍集团逐次剪灭,是司马氏代魏的关键(《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78—82页)。此外,还有大量文章是讨论曹魏用人、校事之制和封国政策内容的。

关于蜀汉政权的构成,王仲荦认为主要是属于刘备的荆州集团、刘璋的东州集团和巴蜀土著集团三种政治势力(《魏晋南北朝史》第78页);李开元在和曹魏、孙吴进行比较之后,认为刘备的蜀汉政权是一个以豪侠武人、寒门下士为核心的政治集团(《浅谈蜀汉统治集团的社会构成》,《文史知识》1985年第6期)。田余庆在《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年)一文中认为,蜀汉政权中新与旧、客与主的分野主要是刘备和刘璋两个营垒,当主客合流后仍然有政治上的派别之分。诸葛亮当政把巩固新人地位、协调新旧关系作为治蜀的核心所在。魏蜀吴三国中,孙吴建国迁延时日最长。田余庆《孙吴建国的道路》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它需要内部调整的时间,与江东诸大族关系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在《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中,田余庆又详论了孙吴政权江东化的过程,对其异常艰难的建国历程给予了合理的解答(《中国文化》1991年第4期)。高敏《试论孙吴建国过程中北方地主集团与江东地主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和方诗铭《读〈檄吴将校部曲文〉》(《史林》2000年第4期)等文也讨论了这一问题。西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惟一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王朝。对于这个短命政权,史家历来评价不高。陈寅恪认为,西晋整个官场都已溃烂,弥漫于社会上的是贪鄙、淫僻之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讨论西晋政权腐朽性的文章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简修炜《论西晋地主阶级贪欲和权势的两重性》(《河北学刊》1987年第4期)、王永平《论西晋上流社会的贪欲风气》(《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许辉《西晋的佞臣与后党评析》(《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袁济喜《西晋的政失与世风》(《学习》1995年第6期)、夏保连《西晋的腐败风气与门阀制度》(《晋阳学刊》1996年第1期)等。当然也有的文章对西晋前期的历史有所肯定,如郑欣《西晋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93年第3期)、尚志迈《晋武帝与太康之治》(《张家口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等。曹文柱《西晋前期的党争与武帝的对策》一文认为,晋武帝虽然较好地处理了发生在中枢权力圈内的党争,保持了前期社会的政治稳定,但是这种党争仍然为西晋王朝的灭亡预伏下了祸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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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八王之乱”是导致西晋灭亡的重大历史事件。关于动乱产生的原因,传统的说法是由于晋初大封诸王造成的。王仲荦认为此说不全面,八王致乱,主要是司马氏任诸王以方面重镇之故(《魏晋南北朝史》第216页)。唐长孺在《西晋分封与宗王出镇》文中也持此说(《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则认为,乱因是由于继承人和辅政大臣不得其人所致(《八王之乱爆发原因试探》,《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4期);何吉贤对上述几种观点皆持否定意见。他认为西晋门阀士族势力恶性发展,才是造成八王之乱的主要原因(《试论八王之乱爆发的原因》,《河北师大学报》1981年第4期);杨德炳则认为,八王之乱是晋廷内部存在着宗王、太子妃党和后党三支力量互相殊死争斗的产物(《西晋的崩溃与门阀的分化》,《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杨光辉将宗王分为皇子王和宗室王两大派系,认为动乱是两大派系展开的一场争斗(《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

门阀政治一直是学者们用力较多的论题。在门阀政治的产生、性质、作用和衰亡等几个方面,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早期研究这一课题的成果除上面已提到的杨筠如、王伊同、谷霁光等人的著述外,还有其他人讨论门阀士族内容的文章。如杨廷贤《南北朝之士族》(《东方杂志》1939年第4期)、蒙思明《六朝士族形成之经过》(《文史杂志》1941年第10期)、方壮猷《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中山文化季刊》1944年第5期)等。但对门阀政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还是在20世纪后半叶。唐长孺《门阀政治的形成及其衰落》一文认为,士族门阀特权的确立,政治上是皇权和地方豪强势力妥协的结果,经济上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贵族官僚大土地妥协的结果。因此,其发展和衰落也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息息相关(《武汉大学学报》1959年第8期)。以后他又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士族的形成与升降》等文中,进一步论述东汉以来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但能否列入士族与决定士族高低序列的基本条件乃是凭借这一家族在当世的权势(《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在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5卷典志部分中撰有《门阀制度》一章。祝文认为,门阀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按门第高下选拔和任用官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它先后共经历了四个阶段:东汉后期是萌芽期,曹魏、西晋是初步形成期,东晋和南北朝前期是确立和鼎盛期,南北朝后期是衰落期。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获取三结合之统一体,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而门阀制度在形式上如果离开了九品中正制,便成为不可想象的事情。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一书,把本论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作者综合考察了东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民族、军事、地理、文化等诸多方面因素,对门阀政治进行了概括和界定。作者指出,学者所习知的门阀政治实际上只存在于东晋一朝,具有过渡性和暂时性,其实质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几家大族的权力平行或超越于皇权的政治变态,是皇帝和士族的联合执政。黄正藩不同意“门阀专政”的提法,他把东晋政权的基本形式概括为君主制下的门阀合议体制(《东晋门阀政治散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相关的专题论文还有陈长琦《魏晋南朝世族对国家权力中心的作用方式》(《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等。论述士族地位衰落的文章有祝总斌《试论东晋后期高级士族之没落及桓玄代晋的性质》(《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高诗敏《试论南朝门阀地主地位的变化》(《安徽史学》1986年第6期)、薛军力《晋宋之际门阀政治的衰落与皇权的重振》(《汕头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陈伟强《从刘宋王朝和谢氏家族的关系看谢灵运的政治悲剧》(《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牛贵琥《南朝世家大族的衰落》(《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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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士族的情况和魏晋南朝有很大的不同。唐长孺在《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文中指出,两晋南朝士族序列高下多是习惯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而北魏是皇帝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制定包括胡族在内的门阀序列和体制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刘琳《北朝士族的兴衰》一文,具体考察了北朝士族发展的过程,指出在北魏前期、孝文帝时期和北朝后期是北方门阀地位上升、极盛和衰败的三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刘驰《从崔卢二氏婚姻的缔结看北朝汉族士人地位的变化》以个案的形式,考察了北魏后期汉人上升为士族并形成汉人士族统治集团的过程(《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

与门阀政治衰败同步,南朝的低等士族、寒门庶人不断崛起。对这个问题,唐长孺在50年代撰写的《南朝寒人的兴起》一文中有专门的探讨。他认为南朝实际权力逐步转移到寒人手中,既是由于南朝士族的腐朽,也是由于寒人队伍的增加的缘故(《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进入80年代以后,讨论继续深入。代表性的文章有郑敬高《南朝掌机要的寒人刍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南朝的将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6期)、何德章《宋孝武帝上台与南朝寒人之得势》(《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王铿《论南朝宗齐时期的寒人典掌机要》(《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等。有的学者还把这一变化同南朝皇室的出身与宗王出镇联系起来。祝总斌《刘裕门第考》将刘宋开国皇帝刘裕门第考订为低等士族(《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祝总斌又研究了从晋末刘裕起兵至南朝宋文帝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认为地位日趋上升的低级士族一直没有停止向没落的高级士族进行夺权(《晋恭帝之死和刘裕的顾命大臣》(《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万绳楠考察了南朝“拟周之分陕”的政策,认为宗王出镇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纷争,使皇室不得不以寒人充任舍人、典签制衡诸王。而舍人典选又进一步扩大、提升了寒人的势力,这是南朝寒人兴起的基本原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228页)。类似的文章还有陈勇《刘裕与晋宋之际的寒门士族》(《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薛军力《刘宋初年对强藩的分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陈长琦《南朝时期幼王出镇》(《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鲁力《孝武帝诛竟陵王事与刘宋宗王镇边问题》(《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等。王铿认为南朝时期的士庶交往已经非常频繁,所谓“士庶天隔”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论南朝宋齐时期的士庶天隔》,《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到南朝后期连江南土豪也日渐兴起,张国安《论梁代湘交广诸州豪强的兴起》(《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何德章《梁陈之际的江南土豪》(《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欧阳小桃《梁末陈初的南川酋豪》(《争鸣》1992年第2期)等,都是论述这一课题的文章。侯景之乱的发生,不但导致梁朝的覆亡,而且给南朝士族带来灭顶之灾。与此有关的文章是萧黎《浅析侯景之乱》(《湘潭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夏建新等《论侯景之乱》(《河北学刊》1988年第3期)、郑显文《侯景之乱新探》(《松辽学刊》1993年第1期)等。

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的研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收获颇丰的一个领域。举凡这一时代的官制、监察制度、选举制度、军事制度、外交制度等,都得到了深入的研究。下面重点介绍的是魏晋南朝有关制度的情况,个别地方兼及北方。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职官体系最大变化,莫过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的逐步确立。秦汉三公九卿制虽然仍有保留,但“三公”已徒有虚名,“九卿”职务卑落而变成闲散职位。作为辅佐皇帝决策和执行政务的机构是三省及尚书省所属诸曹。对于三省机构设置、运行及变化情况,陈仲安《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王素《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年)、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皆有详细论列。陈琳国《魏晋南朝游移发展中的三省制》(《史学评林》1982年第3、4期)、陈满光《论三省六部制形成于两晋南朝时期》(《河北学刊》1996年第6期)也是较有代表性的论文。韩国磐《略论由汉至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认为,秦汉的尚书、中书、侍中等低等官吏转变成隋唐枢机大臣的原因,在于皇帝欲分相权(《厦门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祝总斌认为此说未抓住事物本质,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进行统治。他为“宰相”的内涵做出了界定,并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是尚书省(台)长官,而中书令、监和门下侍中都不是,尽管他们也在某些时候或某些方面权力极大(《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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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九品中正制的文章还有胡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杨希珍《北魏的中正选官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方北辰《解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全面考察了察举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向科举制度演变的过程,弥补了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过多注意九品中正制的不足。他认为,察举虽然比世卿世录、任子制优越,但人格化色彩浓厚,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是其终被科举制取代的原因。张兆凯研究了魏晋南北朝的门荫入仕制度,认为这种靠祖辈功绩入仕的制度的最主要内容是“计资入仕”,它对门阀制度的强化和延续起着很大作用(《汉唐门荫制度研究》,岳麓书社,1995年)。张兴成《西晋的宗室仕进制度》是研究这一时期宗室仕进制度的文章(《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军事制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军事机构和官员,二是军队的来源和性质。魏晋南朝的中央军也称“台军”。其中屯戍京师的部分称禁军或中军,屯驻外镇的称方镇兵或外军。曹魏时中军的最高长官是中领军,西晋改称中军将军或北军中侯。护军将军为中军的副长官。东晋南朝禁军的领导体制基本沿袭魏晋格局,变化很少。外军的长官是各方镇的“都督诸军事”,因此外军的存在及其变化,与都督制的存在及其变化密不可分。州郡兵是地方军。魏晋南朝时期,除了传统的征兵制、募兵制、谪兵制外,最具时代特色的当属世兵制。世兵制的主要特点是兵民分离和兵家子弟世代为兵。最早系统论述魏晋南朝兵制的学者是何兹全。他在《魏晋南朝的兵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6本)、《魏晋的中军》(《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7本)两文中,全面论述了这一时期军事制度的情况。以后学者的成果都是在何文研究基础上展开的。有关论述中军的文章,主要有陈勇《刘宋时期的皇权与禁卫军》(《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张泽咸《晋朝军制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张焯《汉代的北军与曹魏的中军》(《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张金龙《禁卫军权与南朝政治》(《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等。关于外军方面的研究进展,我们在有关都督的部分已引述过,这里不再重复。对于州郡兵,唐长孺有专文进行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曹魏时期的地区皆有州兵,置兵的郡不多,但也存在。晋武帝统一全国后州郡兵一度被废止。东晋南朝时期的都督设置的制度化,出现了外军地方化并与州郡兵合流的趋势(《魏晋州郡兵的设置与废罢》,《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141—150页)。相关的论文有杨光辉《晋武帝悉去州郡兵辨疑》(《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等。讨论世兵制的文章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是赵克尧《关于曹魏士家制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陈玉屏《曹魏西晋兵户身份的卑贱化》(《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高敏《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周士龙《南朝时期兵户制度衰落的原因试探》(《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3期)等。此外,论述军事制度其他方面问题的文章有陈苏镇《南朝散号将军制度考辨》(《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耿敬《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募兵制度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童超《魏晋南北朝军事领导体制的特点》(《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军事制度的系统著作,除前述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外,还有刘展主编《中国古代军制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陈高华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大象出版社,1997年)等。中国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第7、8两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是对魏晋南北朝军事制度史研究成果的集大成。
黎虎对魏晋南北朝的外交制度做了系统的研究,除有专著《汉唐外交制度史》出版外,还先后发表《魏晋南北朝鸿胪寺及其外交管理职能》(《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魏晋南北朝都督的外交管理职能》(《齐鲁学刊》1999年第3期)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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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四)民族史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大激荡的时期。内迁各族和沿边各族纷纷登上历史舞台,或在中原建立政权,或居边地进行割据,各族间的混居以及各族政权的建立,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和社会的进步,为隋唐盛世到来准备了条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学者就对这一时期民族史的研究投入了不少精力,不断地取得进展,使之成为学术成果最为繁富的领域之一。
综合探讨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的著述,成就较大的是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和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黄著理论色彩浓厚,白著注重对史实进行全面系统的叙述。黄烈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古老的民族走完自己的历程,从历史上消失了。因此中国古代民族史的研究,魏晋南北朝应该是一个阶段性的下限。由此上溯,可以弄清中国古代一些重要少数民族的脉络。属于综合探讨的论文还有黄佩瑾《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发展》,作者系统考察了这一时期各民族关系发展的大势,指出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发展经过了三国西晋的和平发展、东晋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武力征服中原和南北朝时期大融合的三个阶段,贯穿着少数民族和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两种矛盾,并呈现出同化中有融合的历史特点(《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齐鲁书社,1991年)。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观初探》(《民族研究》1993年第5期)、邱久荣《魏晋南北朝时期大一统思想》(《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两文观点类似,都认为这一时期各族统治者在政权巩固之后,往往以华夏正统自诩,普遍存在着大一统思想。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分布、起源和迁徙的著述,主要有王伊同《五胡通考》、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王育民《中国历史地理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中国历史人口地理部分,各书都设有专门的章节论述这方面的问题。对十六国北朝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北方、西北方少数民族,主要是被称作“五胡”的匈奴、羯、氐、羌和鲜卑。匈奴原居蒙古草原,后分裂成南北两部。南匈奴内附后南迁,曹魏时期已深入到汾河流域。对此,马长寿《北狄与匈奴》、林干《匈奴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7年)、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等书皆有专考。羯人入塞前属匈奴别部。关于其族源众说不一,白翠琴将之概括为六说。唐长孺从羯人相貌特征、葬俗、宗教信仰、姓氏等方面论证,羯人是包含西域胡较多的杂胡(《魏晋杂胡考》,《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414页)。羌原居青海草原,东汉时部分人口被强徙到关陇一带,被称为东羌。氐人原居西起陇西,东至略阳,南达岷山以北的地区,汉魏之际被曹魏和蜀汉分别徙至关中与巴蜀。氐人与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不同,是个以定居农业为主的民族。研究这一时期氐、羌的权威著作是马长寿《氐与羌》、《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值得注意的论著还有冉光荣《羌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黄烈《有关氐族来源和形成的一些问题》(《历史研究》1965年第2期)等。关于鲜卑族的情况比较复杂,原居大兴安岭山脉一带,后居有匈奴故地,建立过统一的檀石槐汗国。再后分裂成三部:东部为段部、宇文部,中部为慕容部,西部为拓跋部。慕容部东进吞并段部,打散宇文部,尽有辽东之地。拓跋部是鲜卑族地处最东北的一支,故称别部鲜卑。拓跋鲜卑族早期历史上曾有过三次大迁徙,最后到达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一带。此外,属于西部鲜卑的还有后来在河西地区建立政权的秃发氏、乞伏氏。控制青海一带的吐谷浑则是慕容部西迁的一支。马长寿《乌桓与鲜卑》是系统论述乌桓与鲜卑起源和变迁的著作。与此有关的论文是周伟洲《魏晋十六国时期鲜卑族向西北地区的迁徙与分布》(《民族研究》1983年第5期)、王俊杰《魏晋南北朝的鲜卑不是一个民族》(《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陈仲安《乞伏出于高车补正》(《文史》第25辑,1986年)、林干《鲜卑拓跋、秃发、乞伏三部的早期历史及其南迁的初步探索》(《北方文物》1989年第3期)、曹永年《拓跋鲜卑南迁匈奴故地时间和契机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赵向群《河西鲜卑事迹钩沉》(《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等。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阿里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北段发现拓跋鲜卑祖庙嘎仙洞石室,这使得长期令人困惑的拓跋鲜卑发祥地“大鲜卑山”之谜得以廓清。石室发现者米文平有《鲜卑石室所关诸地理问题》(《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鲜卑源流及族名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等考证性文章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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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是分布在东南地区的山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蛮族、岭南及西南地区的僚族、赣南粤北地区的溪族、两广湖南地区的族以及一度在巴蜀地区建立过政权的巴氐。相比较而言,学者对于南方少数民族的研究成果不多。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外,涉及这方面的论文,较早的有叶国庆《三国时山越分布之区域》(《禹贡》1934年第12期)、金宝祥《汉末至南北朝南方蛮夷的迁徙》(《禹贡》1936年第8期)、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等。时间靠后的论文,主要有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施光明《山越非山民、宗部解》(《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刘琳《僚人入蜀考》(《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张雄《南朝荆郢蛮的分布和族属试探》(《江汉论坛》1983年第5期)、张泽洪《魏晋南北朝蛮、僚、族的迁徙》(《四川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陈再勤《南北朝时期峡中蛮的分布与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刘复生《入蜀僚人的民俗特征与语言遗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

此外,还有著述探讨了柔然、高车、稽胡等族分布及族源的情况,主要是冯家升《蠕蠕国名考》(《禹贡》1937年第8、9期)、周一良《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燕京学报》1950年第39期)、周伟洲《关于柔然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初步研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曹永年《关于柔然人的民族成分》(《内蒙古师大学报》1985年第2期)、陈发源《柔然族源探讨》(《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林干《稽胡略考》(《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1期)以及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

全面探讨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性质和历史作用的论文是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五期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唐文指出,晋末各族变乱源于种族和阶级的双重矛盾。各族统治者所建立的政权,一方面有种族报复的特点,另一方面又要同汉族上层分子合作。黄烈认为,不应该仅仅根据各民族政权上层统治者的族属来确定该政权的民族性质,对这一时期的民族战争和民族融合也要做这样的辨证分析。促进各少数民族走向迅速与汉族的融合是政权的建立,其民族共同体和政权是朝相反方向发展的,其政权越巩固,民族共同体越分散与衰落,从而迅速地向汉族全面转化(《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分论十六国史的著作有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南凉与西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蒋福亚《前秦史》、齐陈俊《五凉史略》(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论文有邱久荣《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王延武《后赵政权胡汉分治政策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蒋福亚《论慕容鲜卑的封建化》(《历史论丛》1988年第3期)、《前秦政权的民族性》(《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陆庆夫《略论五凉的民族分布及其融合途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等。研究十六国时期制度史的文章是牟发松《十六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军镇化》(《晋阳学刊》1985年第6期)、何兹全《十六国时期的兵制》(《燕园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高敏《十六国前秦、后秦时期的护军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张金龙《十六国“地方”护军制度补正》(《西北史地》1995年第4期)等。

淝水之战是十六国时期一次重要的南北战争。蒋福亚《淝水之战前夕北方的形势及淝水之战的性质》一文认为,战争发起方前秦是一个以氐族为主体的、民族性十分强烈的政权,属于一个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体(《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持相似看法的还有简修炜《关于淝水之战性质的商榷》,认为前秦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学术月刊》1981年第5期)。黄烈则认为,前秦是一个继承了汉族封建政治传统的氐汉结合的政权,其民族性质不应该被看作是单一的。持此说的还有徐扬杰、赵文润等①。不过,在战争性质上,徐、赵认为前秦是正义的而东晋是非正义的。黄烈则反对简单地以正义非正义划分淝水之战的性质,认为这次战争实质上是南北封建集团之间的一场兼并统一战争。孙祚民认为,是战争的非正义的性质决定了前秦的失败。徐扬杰、黄烈则认为,前秦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不成熟。赵文润指出,前秦是败于骄傲和战略的错误,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曹永年、周增义等②。田余庆则认为,在南北民族差异十分巨大、还不具备统一可能的情况下,苻坚过早地发动的以统一南北为目的的淝水之战,只能是一场民族灾难,在本质上仍然是一次民族入侵战争(《前秦民族关系和淝水之战的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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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北朝史研究是从讨论拓跋鲜卑早期政权性质开始的。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认为拓跋部落早在猗卢统治时期即开始形成国家,其发展道路乃是由家长奴役制向封建制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奴隶制不占主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93页);黄烈《拓跋鲜卑早期国家的形成》则认为从猗卢的祖父力微开始,拓跋鲜卑就已经开始国家化的进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不典型和不发达的奴隶制阶段(《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杜士铎主编的《北魏史》则认为拓跋鲜卑经过了氏族公社、早期奴隶制和封建化国家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研究更趋细致(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研究拓跋鲜卑社会性质和封建化的论文,还有孙钺《拓跋鲜卑在接受汉族文化过程中新旧势力的斗争》(《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曹永年《早期拓跋鲜卑的社会状况和国家的建立》(《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曹文柱《论北魏初年都址的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高敏《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4期)、田余庆《北魏平城政权的建立与封建化》(《文献》1990年第3期)、《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华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4期)等。

关于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严耀中认为,它的行政中枢包括外朝与内行两个部分。内朝的行政对象主要是京畿地区的拓跋人,外朝管理的是其他地区的臣民。其特点是内重外轻,以内制外。地方官制则是分任互督的州郡县三长官制。其武力核心是内行武官中领将军统率的中央禁军和驻扎在地方的八个军府。负责维持统治的还有由城民组成的地方兵。对于归附的其他游牧民族则实行领民酋长制(《北魏前期政治制度》)。陈琳国指出,北魏前期的鲜卑八部大人制居于主导地位,三省制无足轻重,孝文帝改制后尚书省成为中央行政中枢,这是一个由繁到简、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北魏前期中央官制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2期)。论述北魏官制早期的论文有严耕望《元魏北镇制度考略》(《现代学报》1947年第8期)、《北魏尚书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9本)、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北魏镇戍制度及续考》(《魏晋南北朝史论集》),近年来主要有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省非《略论北魏统治中原的几个问题》(《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的世子监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张旭华《试论北魏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等。北魏前制地方官主要通过宗主督护制间接行使权力。李凭《再论北魏的宗主督护制》(《晋阳学刊》1995年第6期)以及其他人的一些文章都具体地考察了这一基层管理制度。

关于北魏孝文帝改革,大多数学者给予高度评价。马德真《论北魏孝文帝》一文认为,孝文帝积极推进改革,促进了北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既是鲜卑族杰出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改革家(《四川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很多断代史以及萧黎和刘精诚分别著述的《魏孝文帝传》都持此说。但陈汉玉认为,孝文帝改革的积极意义远不及消极作用为多,其文治和汉化路线,加速了北魏国家和鲜卑民族的衰亡。陈汉玉还主张把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由冯太后领导的,主要进行了均田制和三长制的改革;后期由孝文帝主持,主要是确立儒家礼教的地位,以实现北魏的汉化(《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冯君实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孝文帝在立三长制、行均田制的时候即已参政,后期的改革也是冯太后改革的原班人马。因此后期的改革只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和发展(《对近年来“孝文改制”研究的评议》,《东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讨论类似题目的论文还有王景阳《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及其影响》(《中学历史教学》1982年第4期)、孙祚民《略论北魏太和改制的几个问题》(《山东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以及蒋福亚《魏孝文帝迁都得失议》(《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孙如琦《孝文帝的改革并未完成北方的民族融合》(《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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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关于北朝后期东西对峙的社会情况。刘精诚《北魏末年人民起义和东魏北齐西魏北周的改革》注意到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两个地区同时发生了社会改革,认为这是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义的结果(《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唐长孺认为,宇文泰的“赐姓”、“六官制”等复古措施,旨在打破原有的门阀体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实际上只是十六国以来“部落兵”的继续(《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对西魏北周的府兵制,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等书皆有详细的论列。研究西魏北周的文章还有谷霁光《西魏北周统一与割据势力消涨的辩证关系》(《江西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府兵制的确立与兵户部曲的趋于消失》(《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简修炜《论宇文泰改革西魏吏治兵制的历史时效》(《河北学刊》1986年第3期)、孔毅《西魏北周改革述评》(《晋阳学刊》1992年第3期)以及董克昌《北周武帝的统一》(《北方论丛》1981年第5期)等。学者注意到东魏北齐在民族融合问题上出现了曲折,相关的论文有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人之冲突》(《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周双林《从京畿都督府看东魏北齐的民族关系》(《史学月刊》1987年第6期)、严耀中《北齐政治与尚书并省》(《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的民族融合经历了与北方不同的发展历程。朱绍侯《三国民族政策优劣论》一文认为,三国时期蜀汉对南中少数民族采取的安抚和怀柔政策最高明,曹魏对以匈奴为主的北方少数民族采取的先征服,后迁徙、拉拢的政策次之,孙吴对山越一贯的杀掠、役使的政策是最失败的(《河南师大学报》1981年第3期)。朱大渭《南方少数民族概况及其与汉族的融合》一文认为,南方汉族统治者对当地少数民族采取了攻势的态度,其政策主要是争取归降、敕封首领和武力讨伐。统治方式主要是直接统治、设立左郡左县和“以夷治夷”(《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1期)。讨论同一课题的文章还有王延武《西晋南朝的治蛮机构与蛮族的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3期)、吴永章《南朝对蛮族统治与抚纳政策》(《江汉论坛》1983年第6期)、张泽洪《西晋南朝的蛮府与左郡县》(《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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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五)文化史与社会生活史

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整体研究和专题研究两个方面。

系统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化现象,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是罗宏曾《魏晋南北朝文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熊铁基《汉唐文化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曹文柱主编《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等。罗书长处是资料搜集的比较充分,同时又能广泛吸引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万书重点突出作者的研究心得,而不在意全书的结构是否完整。熊书气势磅礴,但由于时间跨度大,篇幅较小,略嫌粗疏。曹书60万字,13章,由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组成。总论涉及“社会与文化”、“文化特征”、“文化论争与交流”等内容,分论则设有哲学、宗教、教育、伦理、史学、文学、艺术、科技、风尚等专题。

学者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总貌的概括并不一致。马良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文化思潮论纲》认为,魏晋南北朝是人的觉醒的时代,也是一个没有思想权威的时代(《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3期);周积明《论魏晋南北朝文化特质》则认为,这一时期文化特征是以经学独尊为内核的文化模式崩解,生动活泼的文化多元发展取而代之,而贯穿其中的一个共同主题是对超越具体事物的形而上之自在本体的追求(《江汉论坛》1989年第l期);罗宏曾《魏晋南北朝文化架构的特征》把魏晋南北朝定位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百家争鸣的时期。经过儒玄双修、儒佛调和后的新儒学仍然不失为这一时期文化架构的主题(《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田文棠《论魏晋思想的文化意义》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玄、佛、道三家文化的肇兴,改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文化研究》1997年第1期);朱大渭《魏晋南北朝文化的基本特征》则具体地给魏晋南北朝文化界定了四大特征:自觉趋向、开放融合、宗教鬼神崇拜和区域文化(《文史哲》1993年第3期)。曹文柱认为,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化经历了结构更新和充实的过程,大致可有三条脉络寻觅其变化的轨迹:(1)主导文化由儒学式微转变成三家并立。(2)胡汉文化从异质冲突渐进为兼容杂糅。(3)地域文化从中原一脉发展成南北分明(《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类似的文章还有孔定芳《论东晋南朝文化精神对儒家理想的叛离》(《华中师大学报》1992年第1期)、冯天瑜《魏晋南北朝文化刍议》(《中国文化研究》1994年第4期)等。

玄学是魏晋时期盛行于社会上层和知识界的新的学术思潮。它援道入儒,以“老”、“庄”、“易”三玄解经,故有玄学之称。20世纪,最早对玄学展开研究的学者是容肇祖。他先后发表《述何晏王弼的思想》(《语言历史所周刊》1927年第12期)、《述阮籍嵇康的思想》(《语言历史所周刊》1928年第5期)、《魏晋的自然主义》(商务印书馆,1935年)。之后,汤用彤、冯友兰、贺昌群、侯外庐、唐长孺皆有论述这一课题的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对玄学的研究进入一个高潮。代表作有前文所列的王葆、孔繁、王晓毅等人的专著。关于玄学的产生,唐长孺认为,玄学是汉末名教之治动摇,名理之学发展的必然结果(《魏晋玄学之形成及其发展》,《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311页);汤用彤同意玄学是经过名理之学发展而来的,不过更强调从汉末经学的衰微到魏晋清谈的兴起再到玄学这一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汉魏学术变迁与魏晋玄学的产生》,《中国哲学研究》1983年第3期);冯友兰指出,士族的兴起和汉末经学没落是一致的,玄学实际上是士族意识在思想界的反映(《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绪论》)。对于玄学的分期,汤用彤、汤一介认为可以分为正始、竹林、中朝、江左四个时期,王晓毅同意这种分法,并做了具体的论述(《中国文化的清流》);冯友兰则认为玄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王弼、何晏的贵无论,裴的崇有论和欧阳建的言尽意论,郭象的“独化论”。许抗生也把魏晋玄学划分为三个时期,但与冯友兰的划分有一定差别(《三国两晋玄佛道简论》,齐鲁书社,1991年)。关于玄学的理论问题,王葆对王弼的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和人才论等方面有详细的论列。孔繁除论述正始玄学的理论建树外,还分析了竹林玄学、中朝玄学各派的重要观点。相关的论文还有孙实明《略论王弼何晏的贵无论》(《学术月刊》1981年第10期)、袁济喜《阮籍嵇康异同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1年第3期)、邹本顺《魏晋的才性之辨》、陈来《郭象哲学思想述评》(《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萧美丰《裴崇有哲学新论》(《晋阳学刊》1985年第3期)、许抗生《向秀玄学思想简论》(《文史哲》1986年第4期)等。对于玄学的历史地位和评价,韩国磐认为,在曹魏时期,玄学以“无不为”解释“无为”,还具有维护统治的作用。在西晋及其后,则完全流于虚诞,成为高门大族的生活点缀或沽名钓誉的本钱(《魏晋南北朝史纲》第525页);孔繁则认为玄学推动了儒道的融合和佛教的中国化,有益于消弭士族各集团间的激烈斗争,因此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从〈世说新语〉看清谈》,《文史哲》1981年第6期)。王晓毅论证了从秦汉礼仪制度到魏晋人性自然的文化清流的形成,认为这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构成一个鲜明的转折点。有关论文有张岱年《魏晋玄学的评价问题》(《文史哲》1985年第3期)、冯达文《论魏晋玄学的特质与价值》(《中国哲学史研究》1986年第4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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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儒学是我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玄学的勃兴,魏晋南北朝一向被看作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中衰期,故这一时期的儒学长期未受到学人的重视。80年代以来,这种局面终有改观,讨论魏晋南北朝儒学的论著日趋增多。代表性论文有牟世金《六朝经学的中衰与发展》(《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祝总斌《略论晋律之儒学化》(《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牟钟鉴《南北朝经学述评》(《孔子研究》1987年第3期)、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张庆捷《儒学与北魏政治》(《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略论》(《学术研究》1990年第2期)、李书吉《东晋门阀与儒学》(《晋阳学刊》1990年第2期)、王文列《试论六朝儒学的特点》(《历史教学问题》1992年第2期)、张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张海燕《魏晋玄学与儒学》(《河北学刊》1993年第3期)等。同时,一批有影响的专著和儒学史也纷纷问世。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对这一时期儒学的地位、发展、影响重新做出了深入的分析,观点颇具新意。庞朴主编的《中国儒学》第1卷即以专章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儒学的发展,并认为这一时期的儒学经历了一次重振运动(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刘振东《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则是近年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儒学史的系统著作。李申《中国儒教史》专设“魏晋南北朝儒教”一章,具体探讨了儒教和佛、道二教的相互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此外,比较重要的著作还有林登顺《魏晋南北朝儒学流变之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学林出版社,1997年)等。

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道教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寅恪就发表《天师道滨海地区之关系》,对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3年第4本)。其后吕思勉(《道教起源杂考》,《齐鲁学报》1941年第1期)、钱穆(《蜀中道教先声》、《张道陵与黄巾》,《责善半月刊》1941年第11期)等人也有研究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陆续有几部道教史的专著问世。陈国符《道藏源流考》(中华书局,1963年)、卿希泰《中国道教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任继愈《中国道教史》(上海的论著日趋增多。代表性论文有牟世金《六朝经学的中衰与发展》(《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祝总斌《略论晋律之儒学化》(《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牟钟鉴《南北朝经学述评》(《孔子研究》1987年第3期)、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张庆捷《儒学与北魏政治》(《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略论》(《学术研究》1990年第2期)、李书吉《东晋门阀与儒学》(《晋阳学刊》1990年第2期)、王文列《试论六朝儒学的特点》(《历史教学问题》1992年第2期)、张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张海燕《魏晋玄学与儒学》(《河北学刊》1993年第3期)等。同时,一批有影响的专著和儒学史也纷纷问世。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对这一时期儒学的地位、发展、影响重新做出了深入的分析,观点颇具新意。庞朴主编的《中国儒学》第1卷即以专章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儒学的发展,并认为这一时期的儒学经历了一次重振运动(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刘振东《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则是近年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儒学史的系统著作。李申《中国儒教史》专设“魏晋南北朝儒教”一章,具体探讨了儒教和佛、道二教的相互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此外,比较重要的著作还有林登顺《魏晋南北朝儒学流变之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学林出版社,1997年)等。

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道教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寅恪就发表《天师道滨海地区之关系》,对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3年第4本)。其后吕思勉(《道教起源杂考》,《齐鲁学报》1941年第1期)、钱穆(《蜀中道教先声》、《张道陵与黄巾》,《责善半月刊》1941年第11期)等人也有研究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陆续有几部道教史的专著问世。陈国符《道藏源流考》(中华书局,1963年)、卿希泰《中国道教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任继愈《中国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汤一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都是研究这一时期道教的系统著作。对于道教的改革,最早提出看法的是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一文。王仲荦同意陈说,北魏寇谦之援佛入道,建立了一套道教戒律,对道教的官方化作出了贡献(《魏晋南北朝史》第795页);钟国发则认为,寇谦之并没有从思想上提升道教的层次,陆修静整理道教经典,制定斋戒仪轨,建立道教组织,对道教的影响更为深远(《前期天师道史略论》,《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刘琳认为,经过葛洪、陶弘景等的努力,道教的教派、义理更加丰富、经典大大增加,出现了神仙道教思想,借用了儒佛的哲学、伦理观念,并出现了以“道馆”为代表的道教组织,最终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论东晋南北朝道教的变革与发展》,《历史研究》1981年第5期)。胡孚琛《魏晋神仙道教》重点研究了《抱朴子·内篇》中的神学思想、道教哲学以及在化学史、医学史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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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关于佛教的研究。从20世纪前期起,汤用彤陆续有《汉魏佛教的两大系统》(《哲学评论》1936年第9期)、《中国佛史零篇》(《燕京学报》1937年第12期)等文发表,之后又著成大作《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该书第一次为中国佛教史勾画了一条可信的线索。由于汤用彤熟悉中国哲学和印度哲学,故既能把中国佛教思想与中国哲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又能为佛教确立比较准确的概念。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研究了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的哲学思想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人民出版社,1973年)。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的前两卷和郭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佛教史的系统著作。方立天《魏晋南北朝佛教论丛》对道安、支遁、慧远、僧肇、道生等重要的佛教人物均有专论(中华书局,1982年)。类似的论文有傅云龙《佛教般若学六家七宗略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等。佛教的中国化是学者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赖永海指出,这一进程实际上在东汉即已开始了,佛教借助汉魏时期的“神不灭”论即是明证(《从魏晋南北朝佛学的中国化看外来宗教与传统思想的关系》,《浙江学刊》1987年第2期)。此外还有王琰《东汉魏晋时期佛教汉化问题刍议》(《辽宁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等。方立天《魏晋时代佛学和玄学的异同》则从内容、渊源、地位、作用和性质等方面,比较了魏晋玄学和佛学的复杂关系(《哲学研究》1980年第10期)。探讨佛教玄学化方面的文章,还有田文棠《从道安的佛教思想看魏晋的佛玄交融》(《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洪修平《也谈两晋时代的玄佛合流问题》(《中国哲学史研究》1987年第2期)、杨耀坤《汉晋之际佛教发展的思想基础》(《四川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等。方光华《试论南北朝时期佛教教义发展的特点》认为,南北朝时期佛教因国家的分裂而形成南北两种传统,它们在各自的宗教文化背景下形成了不同的义理发展趋向,对佛教思想多元化和隋唐佛教宗派的形成作了理论准备(《文史哲》1993年第1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风与学风向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魏晋时期士人在力求调整纲常礼教与人性自由之间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时代风尚,学术界将之概括为魏晋风度。有关的专著有宁稼雨《魏晋风度》(东方出版社,1992年)、马良怀《魏晋风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等。相关的论文有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美的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余英时《名教思想与魏晋士风的演变》(《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赵克尧《魏晋风度论》(《复旦学报》1988年第1期)、李凭《魏晋之际名士风度的两面性》(《文献》1993年第3期)等。清谈是魏晋士风的重要表现,因此对于清谈与清议的关系、清谈的分期及与玄学的关系,自然也备受关注。研究这一课题的文章有贺昌群《清谈之起源》(《文史哲季刊》1943年第1期)、无畏《清谈之分期及其领袖人物之年代》(《中国文化》1946年第6期)、唐长孺《清谈与清议》(《申报·文史》1948年2月28日)、张景贤《试论清谈的含义》(《河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郏廷础《魏晋清谈散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1期)等。由于长期隔绝,南北朝时期的南北学风也出现了明显的地域差别。相关的研究文章有唐长孺《读〈抱朴子〉推论南北学风的异同》(《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何兹全《南北朝时期南北儒学风尚不同的渊源》(《史学评林》1983年第1、2期)、周积明《东晋南朝时期的南北文化》(《社会科学辑刊》1988年第5期)等。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域内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交流的文章很多,代表性的有杜斗城《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僧人的西行与南下》(《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孔毅《论北朝时期鲜、汉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施光明《十六国时期西域与五凉文化交流述论》(《兰州学刊》1990年第2期)、王友敏《南北朝文聘礼仪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以及吕一飞《北朝鲜卑文化之历史作用》(黄山书社,1992年)等。中外文化交流也是学者关心的课题。张声振《两晋南北朝时期移民日本的汉族人及其贡献》(《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4期)、简修炜《汉魏六朝时期的中日交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范毓周《六朝时期中国与百济的友好往来与文化交流》(《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罗宗真《六朝时期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文史哲》1993年第3期)、韩《“魏伐百济”与南北朝时期东亚国际关系》(《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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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社会史是20世纪中国史学研究中的一个新兴学科。到目前为止,在社会史研究领域,学者对诸如社会史概念、学科地位和研究对象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我们这里不涉及理论问题,只就学者公认的研究成果做一概述。

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的专题部分应该是属于社会史最早的综合性研究著作。近年来出版的社会史综合性研究著作是曹文柱主编《中国社会通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曹书从社会存在前提、社会构成、社会运行与社会变迁等方面考察了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发展状况。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系统梳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有鲜明特点的学术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关于社会结构,在吕书、曹书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论述。20世纪80年代,朱大渭发表《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一文,认为这一时期社会结构具有阶级层次增多,阶级关系繁杂化的特点(《六朝史论》)。熊德基《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则从户籍、等级、阶级、民族、门阀观念等方面阐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结构的理解(《六朝史考实》,中华书局,2000年)。以后的很多研究文章,都承认社会人口等级化是当时社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征。有关论述社会上层生活状况的文论在前几节中已有介绍,下一节还将谈到大族的个案研究,这里不再重复。在研究社会下层时,学者对编户齐民的情况关注不够,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有关章节和熊德基《六朝农民的负担、阶级地位与历史作用》等文外,论者甚少。相对而言,研究当时“贱民”的学术成果是相当繁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国家还是私家大族都控御着大批不隶普通民籍身份低贱的人口。他们或由国家另立户籍,或注入主人的“家籍”,名目相当繁杂,有兵户、吏户、杂户、匠户、乐户和佃客、部曲、门生、故吏等。自30年代以来,研究这些人口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的论述一直不断。代表性的文章有鞠清远《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食货》1935年第12期)和《三国时代的客》、武仙卿《南北朝色役考》、李源澄《两晋南朝之军户及补兵》、何兹全《三国时期的三种领民》以及关于兵制系列论文中“世兵制”的论断(详见《读史集》)。20世纪后半叶,这类研究文章非常之多,代表性的有唐长孺《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与《魏晋南北朝的客和部曲》(《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程应《释干》(《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3期)、彭神保《僮干释疑》(《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李春润《论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干》(《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曹文柱《略论东晋南朝时期的吏民》(《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高敏《东魏北齐食干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2、3期)和《杂户考》(《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人民出版社,1987年)以及前述有关兵户问题的文论等。此外还有一些论文讨论了这一时期的奴婢问题,如蒋福亚《略论魏晋南北朝的奴婢》(《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刘汉东《十六国北朝奴婢身份特点探论》(《北朝研究》1996年第1期)等。

关于城市与乡村社会研究。曹文柱《社会通史》第3章对魏晋南北朝城市社会的一些特征进行了归纳,认为当时的城市有政治型、军事型、工商业型等类别;与乡村社会比较,又有建筑群规范、人口集中和数量大、人口异质性强、经济生活活跃、政治生活频繁、文化生活发达等特点。相关的论述还有于云瀚《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风俗探论》(《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5期)、赵裕如《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浅识》(《洛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等。对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系统研究的著作是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作者分论了北方乡村组织由坞壁到村落、南方乡村组织由聚邑到村落的变迁,同时探讨了乡村的自然环境、农民的生产条件和家庭经济生活等。相关的论述还有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等。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和婚姻的成果较多。冻国栋《北朝时期的家庭规模结构及相关问题论述》一文指出,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方的家族观念和生活方式和南方有很大的区别,这表现在聚族而居、兄弟共财、几代共爨等几个方面(《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属于同类性质的文章有张承宗《六朝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周盛行《颜氏家训中的家庭习俗》(《民俗研究》1991年第2期)、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等。葛建中《东晋南朝社会中的家庭伦常》认为,东晋南朝时期名教的重心已经由君臣伦常转移到家庭风教上去了(《中山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相关论文有刘振华《试论六朝家庭伦理观念的演变》(《学术界》1994年第1期)等。此外,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的早婚》(《历史教学问题》1990年第2期)、薛瑞泽的《北朝婚姻简论》(《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试论魏晋南北朝再婚问题》(《思想战线》2000年第2期)以及王晓卫《北朝鲜卑婚俗考述》(《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3期)、施光明《从〈魏书〉所记鲜卑拓跋部婚姻关系研究》(《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和杨铭《氐族的姓氏和婚姻》(《西北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等,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各族婚姻、婚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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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妇女问题备受关注,相应的论文很多,篇幅所限,不再一一列举。

关于民间信仰和结社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吴泽发表《汉唐间土地、城隍神崇拜与神权研究》一文,研究了始于魏晋的民间土地神和城隍神崇拜现象。研究这类民间信仰问题的文论还有刘九生《巴建国的宗教背景》(《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吴维中《志怪与魏晋南北朝宗教》(《兰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梁满仓《论蒋神在六朝地位的巩固和提高》(《世界宗教研究》1991年第3期)、《论六朝时期的民间祭祀》(《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和郝春文《东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结社》(《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以及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刘长东《晋唐弥陀净土信仰研究》等。

社会风气是一个内涵广泛的课题。前述的魏晋风度也应该属于这一范畴,但社会史更关注带有大众性的,尤其是下层社会的风俗习尚。曹文柱《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的变迁》认为,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有一个由轻悍好斗向柔靡怯懦的转化过程。其中的原因和社会上层的构成与心理素质的变化、社会下层宗教信仰的转移以及江南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历史研究》1988年第2期)。同类的文章还有吴功正《六朝社会风气与美学状貌》(《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4期)、张承宗《魏晋南北朝社会风气及南北民俗的交流》(《江海学刊》1995年第6期)等。由曹魏时起,薄葬之风大倡。对于这一社会现象最系统的考察是魏鸣《魏晋薄葬考论》(《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相关论文还有龚国祥《浅谈汉魏薄葬思想》(《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6期)、张爱冰《南朝薄葬考》(《东南文化》1989年第2期)等。社会问题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曹文柱《两晋之际流民问题的综合考察》指出,两晋之际因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而激发的流民潮具有空前的规模。作者还对流民组织、统治者的流民政策以及流民归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次流民潮对全国人口布局的调整和经济重心的转移有一定影响(《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相关论文有许辉《西晋末期长江中游流民暴动的原因及性质》(《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等。北魏末年的边镇起义也是当时的严重社会问题。讨论这一课题的论文有朱大渭《北魏末年人民大起义若干史实辨析》(《六朝史论》)、刘精诚《北魏末年人民起义与六镇豪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等。有的学者还注意到了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存关系的问题。曹文柱《魏末晋初的陂碣之害》(《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黎虎《东晋南朝时期旱田作物的南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郑炳林《十六国时期姑臧建城的自然与人口条件》(《西北史地》1987年第3期)、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郭黎安《关于六朝气候、自然灾害和生态》(《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8期)等,都是研究这方面问题的文章。李友松认为,血吸虫病是导致曹军在赤壁失败的原因(《曹操病败赤壁与血吸虫病关系之探讨》,《中华医史杂志》1981年第2期)。类似的论文有李亿众《晋代规定传染病感染三人者不得入宫》(《中华医史杂志》1984年第4期)等。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六)大族个案研究和人物评价

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方兴未艾。个案研究是社会学一种研究方法,海外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时经常运用。8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引入并应用于魏晋南北朝大族史的研究之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也具有大族个案研究的特征。周征松《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是目前所见的典型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专著。

魏晋以来,大族地位确立的标志起码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是家族成员官职的高下及其变化;二是家族成员的婚媾状况;三是家族成员的学术文化成就,简称为“宦”、“婚”、“学”。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从这三个方面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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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高门之仕宦: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东晋南朝谢氏家族经历了上升—全盛—衰落的发展过程,与之同步的是文—武—文的变化。谢氏家族发展的轨迹是条抛物线,衰落期是上升期的回归,但前期仅是士族,后期则是“士”与“世”的复合。其仕宦特征又有阶段性的不同,全盛期生气勃勃,握兵执政,是国家栋梁;转折期职高无权,因循守旧,坐享声誉;衰落期徒有虚名,腐败无能。作者认为,史学界对大族仕宦特征的一般看法,实际上是指转折期或衰落期才出现的现象(《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类似的论文有卜宪群《琅邪王氏政治地位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孟繁冶《汉魏晋南北朝颍川鄢陵庾氏家族源流考》(《许昌师专学报》1992年第3期)、朱绍侯《济阳蔡氏郡望的历史追溯》(《许昌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等。刘静夫《颍川荀氏研究》和《京兆杜氏研究》对两个家族的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认为族大人众,累世为官,是它们的共同点。荀氏主要仕于魏晋南朝,而杜氏遍及南北胡汉王朝。荀氏在中央担任文职高官,上层交往广泛,是士大夫官僚世家。杜氏以地方军政长官为主,上层交往少,是带有豪强色彩的官僚世家。荀氏门第高,杜氏生命力强(《南充师院学报》1987年第3期、《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高诗敏《有关北朝博陵崔氏的几个问题》对北朝时期博陵崔氏和清河崔氏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作者指出,北朝之前两族政治地位不相上下。北朝时期清河崔氏远高于博陵崔氏,是仕宦差别决定的(《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韩树峰《河东裴氏南迁述论》、《河东柳氏在南朝的独特发展历程》则分别探讨了江南晚渡大族为仕宦而弃文从武的情况(《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2000年第1期)。高诗敏《范阳卢氏的兴衰与历史地位》(《北朝研究》1997年第1期)、陶新华《魏晋南北朝弘农杨氏的发展道路》(《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等文,重点研究了留居北方大族的政治兴衰史。

关于大族的婚媾情况。经过个案研究,许多学者提出这样的认识: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庶不婚是时代的主流,大族婚媾的基本特征是实行身份内婚制。所谓身份内婚制,就是大族联姻的对象基本上属于门第相等的几家士族,或皇室。身份内婚制经历了从萌芽、形成、发展到崩溃的过程。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世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侨姓士族从西晋开始实行身份内婚制,但初期不太严格,东晋则严格流品,绝不含糊。南朝初期身份内婚制仍能维持,但已不太严格。中期开始联姻寒庶及土著大族,终于导致这一制度的最后瓦解(《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卜宪群对琅邪王氏的研究,结论与叶文类似。高诗敏、韩树峰、刘驰等人认为,北朝的情况与南方大体一致,只不过因国婚带来的政治利益使大族更乐于联姻帝室。身份内婚制造成血缘婚、异辈婚的现象十分突出。宋晓梅《鞠氏高昌张氏之婚姻》研究了西北地区大族实行身份内婚制的情况(《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王连儒《东晋陈郡谢氏婚姻考略》认为,大族婚姻是一种复杂的伦常政治现象,影响所及,使得国家政治属性也带有浓厚的伦常色彩(《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

关于文化面貌。文化素养在当时是衡量人才优劣的标准,对于选举和迁官都具有一定的意义。魏晋大族多以家学名世,文化上的优势是其傲世骄人的资本。叶妙娜认为,东晋南朝崇尚风流人物,大族把学术与门第接合起来,作为维持地位不坠的重要手段。南朝时期谢氏在军事政治上的影响逐渐丧失,仍可以文豪、诗人留名。孟繁冶《论颍川鄢陵庾氏之崛起》认为,早在政治发展的重要积累期,颍川庾氏的文化特征就已十分突出。东晋时期,庾氏不但在政治上举足轻重,而且家族文化也最为发达(《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类似的文章还有卜宪群《琅邪王氏与六朝文化》(《安徽史学》1989年第3期)等文。刘静夫对荀氏、杜氏在文化上进行了比较,认为两族各有家学,荀氏以礼乐、律令为主,杜氏本是刑律之家,后又以《春秋左氏传》出名。韩树峰、周征松指出,河东裴氏原为西晋高门,因晚渡不得不以武功求显达,而后重新以文名世,南朝时还出现过著名的“史家三裴”。嵇发根《六朝时吴兴沈氏文人的崛起与发展》讨论了吴兴沈氏由武力强宗向文化士族过渡的过程(《湖州师专学报》1998年第2期)。党明德《北朝时期平棘李氏的望族之道》甚至将文化列为某些大族兴起的原因(《山东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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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从数量上看,人物评价是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取得成果最多的一个领域。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学者的研究几乎涉及了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的重要人物,粗略统计,有专文或专著探讨者近百人。其中诸葛亮和曹操又是所有人物研究中的热点。

20世纪前半叶,研究诸葛亮的文章约有10余篇,但质量不高。50年代以来,评价诸葛亮的论文不但激增,而且学术水平不断提升。代表性的论文是周一良《论诸葛亮》。作者从研究诸葛亮出身入手,详论了“隆中对”的战略思想,以及治蜀方略和民族政策,继而分析了他六出祁山、兴复汉室的政治理想,指出对诸葛亮的评价应该适当、不宜夸大(《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这篇文章在当时曾引起热烈的讨论。“文革”以后,诸葛亮研究继续深入发展,学者对诸葛亮的战略思想、民族政策、军事才能、经济思想以及躬耕地等问题作出了很多有意义的探讨。总体来看,对诸葛亮作出负面评价的文章不多,大部分学者在指出他的某些具体失误之外,基本的评价都是肯定的。其中田余庆的《〈隆中对〉再认识》最有特色。田文全面讨论了诸葛亮“隆中对”的形成、实施以及对三国鼎立形成的作用和主要失误之处,从而对诸葛亮的战略思想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评价(《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50年代之前讨论曹操的文章并不多见。对曹操评价的高潮是在1959年郭沫若发表《读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光明日报》1959年1月25日)一文开始的。此后一批史学大家先后发表文章对曹操的功过进行评说。讨论的阶段性成果后被收录到《曹操论集》(三联书店,1960年)一书之中。大家对曹操的认识并不一致,但肯定性的意见占据主流。到目前为止,对曹操的研究仍是一个热点,只不过更加深化和细化而已,如曹伯言《何晏与曹操及正始改制》(《华东师大学报》1990年第3期)、方诗铭《曹操与“白波贼”对东汉政权的争夺》(《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孙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马育良《论曹操对秦汉大一统思想文化模式的突破》(《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等。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七)回顾与展望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对上个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状况的回顾和评述相当简略,只能说是百年学术史的一个大致轮廓。然而我们仍可以清楚地看到,经过中国几代学者的艰苦探索与开拓,这一断代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学术进展十分令人瞩目。其中两方面的成就,是最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总结的:首先是学术面貌实现了全面更新;其次是大量的实证研究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我们注意到,不少学者在回顾上一世纪中国历史学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时,往往都有一个共识:20世纪是中国历史学的重要转型期。百年间,中国历史学经过了一个由纯粹的传统国学向具有严格学术规范的近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蜕变。作为中国历史学的一个断代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同样鲜明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一演进过程。

中国虽然素有值得骄傲的史学传统,但局限性也是明显的。20世纪之初梁启超曾将旧史学的缺陷概括为“六弊”,即所谓“四蔽”和“二病”,并把“史界革命不起”,上升到“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的严重程度(《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88年,第736页)。所以当具有强势文化特征的西方史学思潮一波一波涌来之时,旧史学的藩篱迅速坍塌。引进外来的新史观、新理论和新方法,借以诠释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也就成了20世纪中国几代史学家不懈追求的目标。特别是5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学术研究中居于指导性的地位,中国历史学在科学化道路上更有了进一步的升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呈现的全面繁荣,五六十年代新课题、新领域的不断开拓和八九十年代学术研究的继续向纵深发展,无不与外来史学观念、理论和方法的引进、传播以及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由此实现了学术面貌的全面更新和学科规范的重大转型。

以开放的心态,学习和借鉴西方史学的长处,无疑是当时中国史学家的一种正确选择。不过,这些“舶来品”毕竟是以西方文明为背景而产生出来的,且不说与中国的社会和历史情况迥异,就其本身来说也是个变量,所以在引进西方史学的同时必须要有个鉴别和消化的过程。在这方面,史学大师陈寅恪开了一代新风。他既主张吸收外来文化,又坚决反对全盘照搬。他曾针对30年代的“食洋不化”之风讲:“窃疑中国自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然“不改本来面目者,若玄奘唯识之学,虽震动一时之人心,而卒归于消沉歇绝”。他认为,“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陈寅恪身体力行,融会中西,重新探究魏晋南北朝历史的内涵。“他着眼于较长的历史过程,在较高的层次上探讨魏晋南北朝历史的脉络所在,提出并解答了许多前人的认识所不能及的问题。他重视以不同的种族、家族、地域、文化为背景的社会集团的活动,从中发现历史的联系和推移,并以之解释各种纷繁的历史现象”(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第390页)。学者公认,他的成功就在于不是西化,而是化西,不着痕迹地将西学应用于中国学术,创造出适应时代、适应民族特质和需要的新史学。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7      回复

24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陈寅恪的贡献是划时代的,它使得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工作在转型之初就起点很高。当然,这一时期学术成就的取得,并非皆是陈寅恪一人之功。我们也不应当忘记与他同时代的一批杰出学者,如吕思勉、汤用彤、陶希圣等人在各个领域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与其他断代史研究相比,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阶段性进步非常明显。五六十年代是以唐长孺、何兹全、周一良、王仲荦、马长寿等人为代表的史学家,在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各个领域全面创获的时期。他们通过精审的考辨,严谨的论证,多方位地勾画了魏晋南北朝社会的重要特征与发展大势。特别是在陈寅恪所忽视的社会经济领域取得的成绩尤大,如土地制度、赋税制度、部门经济、整体经济以及依附关系等重大课题皆有突破性进展。80年代后期,田余庆撰成《东晋门阀政治》一书,又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确立了一个全新的理论框架和较为严密的学术规范。总之,通过几代学者的艰辛努力,20世纪末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界已经是硕果累累,学术积累相当深厚。

学术面貌的全面更新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深厚学术积累,既为新世纪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创造了腾飞的条件,同时也留下了不少难题。到目前为止,凡是关乎魏晋南北朝史的重大课题大多被人们研究过,似乎已达竭泽而渔的程度。不仅重大的课题如此,就是一些细微的题目也有人爬梳,同时还存在着重复性研究的现象。情况类似种田,一切可耕之地皆是果实累累,甚至在边角地、荒山坡上也不乏劳作之人。本来涉及此段历史的文献资料并不丰厚,再加之名家云集,很多成果的水平好像已臻于极致。这就使得后来人往往望题兴叹,有无从入手之感,“撞车”的事情经常发生。

在新世纪之初,我们应该如何去做,才不致于使这一笔宝贵的学术财富变成历史的包袱,从而避免使优势转化为劣势?怎样做才能在较高的学术积累上实现新的突破?这是每位从事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学者都应该认真思考的事情。对此,我们认为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得到大力拓展。

第一,注重对史料的充分占有和使用。历史学是一门科学性和规范性很强的学科。讲究实证,靠材料说话,是史学家开展研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如果没有翔实的史料作基础,只凭观点新颖立说,即使轰动于一时,学术生命力也不会保持长久的。正因为史料是立论的依托,所以注重对史料的充分占有就成了学科发展的重要前提。

首先,提高学术敏感性,及时追踪新史料发现的信息,做好相应的搜集与研究工作。新史料的发现,往往意味着将有新的学术突破出现。陈寅恪曾讲:“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之新潮流”(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二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乱与崇尚薄葬,不但使得这一时期的存世文献不足,而且还使得考古发掘不易取得成果,故而任何新的地下出土,对于我们来说都弥足珍贵。令人惊喜的是,1996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走马楼建筑工地第11号井出土了大批三国时代的吴简。这批简牍总数估约10万枚以上,按质材和形制可分为竹简、大木简、木牍、封检和签牌等。简牍大多有明确纪年,时间范围在汉末孙吴前期。简牍是孙吴长沙郡和临湘侯国(县)的地方文书档案,内容涉及佃田、赋税、户籍、司法和官府上下行文书等。走马楼吴简学术价值之大,超乎人们的想象。“它不仅填补了我国简牍出土的一个空白,而且还以丰富的内容使我们了解三国孙吴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赋税、户籍、司法、职官等许多方面,尤其对深入研究当时经济关系、阶级关系、赋税制度、典章制度以及当时的社会生活等都提供了新的历史信息”(张文斌:《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序》,文物出版社,1999年)。如曹丕代汉,孙权附魏,史书只记载其“诚心不款”,至于有何动作并未交待。而竹简清楚地揭示,孙权一直没有使用过黄初年号。这是他不肯尊奉曹魏为正朔的具体表现。再如,过去一直认为北魏户调的“九品混通”之法源于西晋,而竹简明载,早在孙吴初始此制即已实行。吴简中的户口籍簿内容也相当丰富,除民籍、吏籍外,另新见师佐籍。此类“师佐”,分工很细,但含义是什么?有待进一步明确。此外,籍簿中还有“复民”、“士”、“私学”等名目,这些人口的身份到底是平民,还是依附民?《田家》中的佃田主要是“二年常限”田,与之并存的还有“余力田”。常限田中的“常限”是指田亩租佃的年限,还是对租额的限定?余力田究竟是一种优惠田,还是一种新垦田?关于“还民之限米”的简文,应解释为“归还民之限米”,还是特指“还民”(归籍之民)交纳的“限米”?虽然文书的释文只刊布了极少部分内容,但仍以鲜活的史料为我们展示了汉末吴初江南局部地区诱人的社会场景,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目前整个工作尚在起步阶段,然而研究者已开始有不同的认识,有的问题争论还很激烈。可以预见,随着吴简整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对它的研究也会有一个“新潮流”出现。
作者: [楼主] test    2011-04-06 14:52:37      回复

25 Re:(转)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
其次,需要对已知史料的价值重新认识。新史料的功能不是无限的,大量的研究工作毕竟还应建立在已知史料的基础之上。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对这些已知史料有个重新的价值评估。我们注意到,在以往众多的研究成果中,学者对文献资料的使用并不充分,可开发的空间仍很大。譬如关于这一时期的碑铭墓志,前人已做过大量的汇集整理工作,相关的出版物很多。然而,不少学者在运用这些资料时,基本路数仍不出传统的“正诸史之谬误,补载籍之缺佚”两途。这种思路把立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放在史书上,却忽视了金石材料的自身价值。早在20世纪60年代,马长寿就已开始利用碑铭,结合文献,探讨前秦至隋关中地区少数民族分布的情况,揭示了史书失载的一些历史现象。近年来,侯旭东搜集到1600多种五六世纪北方造像记。他以此为基本材料,系统地研究了当时北方普通民众的佛教信仰状况。这些材料的可贵之处,一是造像人主观心愿与认识的直接和真实的吐露,非如文献要经过文人的过滤与转述。二是参与造像活动的人范围极广,除少数官吏和僧人外,绝大部分信众不见于史传。其实,碑铭之外,一些习见的文集专著、地志农书、梵典道藏、诗歌辞赋、志怪小说等,都蕴藏着大量珍贵的史料,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挖掘。对于正史,也可用新视角重新认识它们的价值。有的学者提出,有时新眼光“本身也意味着新材料的发现”,以新眼光看旧史籍,就可以从常见的书中读出大量别人视而不见的重要材料。最好的实例,是田余庆近年来发表的几篇北朝史文章。如他发现《魏书·乐志》中的“真人代歌”具有“史诗”特征,于是以此为线索,条理了《代歌》与《代记》、《魏书·序纪》的传承关系,从而对北魏一代史学衰微的原因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第二,继续深化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的研究工作。所谓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都是相对而言的。宏观研究贵在会通,是从大处和远处着眼观察这一断代的历史地位。微观研究主要是对这一时期社会本身的某一细节进行剖析,或是探讨一些无法置于宏观研究范围之内的课题。两者中,微观研究可以视为宏观研究的基础,宏观研究乃是微观研究的最终目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课题的日趋细化,已成为近年来一道很显眼的学术景观。这当然符合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无疑是学术进步的一种表现。我们认为,在学术氛围普遍浮躁的今天,这种脚踏实地、甘于寂寞的学风是应该得到大力提倡的。学者的努力已有了相应的回报,在大族个案、职官品位—职位和地域社会等类研究领域,成效尤为突出。以大族个案研究为例,十几年来学者关注的对象,几乎遍及南北士族,而现在学者则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地域性豪族集团之上了。显然,这种对不同类型的大族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当时社会精英集团的基本状况、演进脉络以及历史作用。不过,过于细化的研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选题的杂乱和琐碎,随意性较大,难以得出普遍性的结论,是目前大族个案研究的一个通病。于是,“便出现了一批‘跑马圈地’式的个案研究论文,满足于低水平的简单重复,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长编……社会学方法的引入本应丰富政治史研究的内容,但一些研究却背离了社会史对于社会的全景描述和理解,重新落入了以婚宦论士族的窠臼。”④另外,过于细化的倾向,还会导致“研究者之间共同关心的问题少了”的后果(日本著名学者谷川道雄语)。质之于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则是老一辈学者所关注过的重大问题,年轻一代对此已经失去了兴趣,而自己所研究的课题又缺乏宏观的力度。本来,同老一辈学者相比,中青年学者在史料功底和理论思辨能力上就相对存在着欠缺,过早地埋头于琐细的局部问题之中,则很难成大器。毕竟在中青年学者中,能够写出如何兹全的《中国古代社会》、唐长孺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和田余庆的《东晋门阀政治》等宏篇巨著的人还是太少了。所以我们认为在微观研究的基础上,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追求更为宏观的考察,可能是新世纪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实现总体突破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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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拓展多元化研究思路,努力实现学术创新。史学研究离不开理论建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理论探索乃是保持学术之树常青的生命之源。但是,任何一种理论都不会十分完美,缺陷与不足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理论及其藉以构成的概念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它并非先验或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而社会理论家也不能扮演本体论的角色。反之,理论与概念是由生活在不同时空的思想家所创造出来的,而这些学术产品也正反映了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文化及知识环境”。所以任何理论都是一种假设工具,都具有一定时空的局限性。它们为学者提供的只是观察问题的立场,研究问题的切入角度和路径,叙述与解释问题的框架。其所得出的结论与历史的实态永远不会重合,误差必然存在。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理论既可解放思想,又能束缚思想。特别是当某种理论一旦被权威厘定并为大多数人所遵循,成为先验的规范、不言自明的信念的时候,就会使人们的思想很难摆脱预设的障碍,突围而出。如对魏晋南北朝社会性质的认识,学术界尽管分歧很大,但都认同中国按“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并经历了奴隶制社会这一理论前提。而近20年来,很多学者通过重新学习马克思有关奴隶制或封建制的理论,认真总结和检讨在古史分期讨论中涉及的一些具体历史问题,指出中国古代从未经历过奴隶社会这一历史阶段。如果这一观点成立,我们又该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性质如何重新认定呢?对汉魏之际显著的社会变化又该做何解释呢?可见历史的复杂性不是仅靠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就能解释清楚了的。

今天一家理论独尊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另外一方面的问题突出了,就是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范式”又使人应接不暇。对此如何应对,王家范的意见值得重视。他认为:“史学今日不缺理论,相反,有关理论的争论倒日有眼花缭乱之势。所以,重要的是,史家不能做思想的懒汉,必须勤于思考,独立思考。不能为着某种个人的利害,宁愿不思考,没有思想。至于史家选择何种理论做解释工具,那完全可以‘自我选择’,但必须倡导一种多元的和宽容的学术氛围,为各种理论假设的相互碰撞和相互补充提供从容不迫的舞台”。现在这种多元的、跨学科的研究成果为数不少,而且以一定的学术深度,不时给人耳目一新之感。如对于南朝梁人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历来史家都不够重视。一则它只是一部被归入“杂类”的地方民俗志,与学术主流无缘。二是只有辑本存世,全文不足万字。而萧放将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理论引入史学研究领域,发现了此书作为民众时间观念文本的价值,从而揭示出《荆楚岁时记》与先秦《月令》、汉《四民月令》之间的文化变迁关系。作者认为,从先秦到六朝,中国古代时间记述传统有一个由王官记政安排向百姓日常时间生活下移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改变了时间记述性质,而且也是社会进步的反映。随着多元化研究思路的拓展,这类创新之作会越来越多。

出处:国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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